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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宁乡县法院一法官在判案时,判决援引的法律是《民法通则》第130条和159条。但是,《民法通则》第130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规定,而这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民法通则》总共才156条,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第159条”。这些在原告申诉时才被上级检察机关发现。莫非这是现代版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