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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采购有比较悠久的历史,1861年曾通过一项联邦法案,规定超远定一金额的联邦政府采购,必须使用公开招标的程序。目前,负责美国政府采购(除国防采购外)的专门机构是:“美国事务管理总署”,下设“联邦供应局”为具体采办部门,美国事务管理总署除了由设在华盛顿的总部负责全面的买购管理及制度的执行,还在美国各大城市设立分部,进行地区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