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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是对社会认知及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衡量。社会评价方法是研究分析社会最有效的方法,社会评价的任务是确定合理地价值框架,社会评价要以社会生产力和人民利益为标准。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的科学运用对于指导人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评价;价值框架;科学思维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认知与评价的方法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社会现象是复杂的,它受无数人的行为和思想影响,由无数人的有计划有目的性的活动构成,它既包含客观事实,又蕴含着价值的维度。因此,社会科学研究中既要作出事实认知,又要作出价值评价。
马克思主义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是对真理与价值相统一规律在实际运用中的科学方法。社会现象具有两重性,即事实性与价值性。恩格斯曾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自然历史的发展一个根本不同,就是“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马克思对于社会发展的认识,看到了主观与客观在实践过程中是统一的,而非二元对立的。对于社会历史的把握离不开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的认识,实践本身就是一个主客观、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过程。因而,通过研究人这个主体的社会动机,对社会现象进行科学可信的价值评价,是研究分析社会最有效的方法。
二、价值评价的任务是确定合理的价值框架
社会评价的关键在于合理性。不同于社会认知合理性是指实践的客观性,社会评价的合理性是在对事实描述之后,对事实中包含或体现出来的规范性和秩序性的揭示,既要分析出实践的合理性,也要分析出对社会历史进程的合理性。合理的价值框架对社会两方面进行匡正。
(一)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人类社会有着与自然社会不同的发展轨迹,受到各种各样认知与评价结果的影响。正确理解社会实践,立场坚定地考察评价社会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的任务之一。
正如文学中的名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由于人的价值观不尽相同,社会评价的标准不同,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就有所不同,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基于社会认知的真理,充分分析了社会一般规律,从普遍性的社会发展脉络中提取总结了人类实践的基本价值取向即历史发展的方向。它不是个别的、特殊的规律,而是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规律,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又坚持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立场。在此立场下,马克思在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时,在充分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进步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周期性经济危机地现象和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看到了资本主义必然被取代的历史方向,发现了社会发展的普遍真理,从而确立了正确的社会评价的标准。
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评价是宏观的、普遍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导致社会上社会评价形形色色的原因就是判断主体受到外部条件以及评价者自身局限性的制约。为了使个体的社会评价上升到新的“高度”,就需要研究者有对人类命运高度的关怀,有宽阔的视野并占有丰富的经验材料,能够把整体与局部、绝对与相对、宏观与微观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人类实践的理性思维
人类社会是由人的活动所构成的,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巨大力量。人的生存状态是社会发展的尺度,离开了对人的关怀就无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通过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科学评价,以拨正人和社会的发展轨道,是社会评价的又一任务。
人既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与社会利益,因而具有区别于他人的特殊本质。同时人的实践活动又是主观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以实践活动是千差万别的;要让人拥有实践上的理性思维,需要用社会评价对非理性进行约束。这种理性思维既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观,又要符合认识的逻辑。人的实践的理性的社会评价,要不能受传统固化思维的约束,要以尊重事实为前提,“不溢美,不隐恶”,更不能以个人倾向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对于人的实践活动,要有理性的社会评价标准。几个月前,江苏宜兴的小贩街边摆摊占据街道,不听城管的劝阻甚至捅死一名城管,捅伤数名无辜群众。此人被抓,于情于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他被抓时高声喊道“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引得围观群众为他拍手叫好。犯罪人以革命烈士自居,但他自己内心是没有什么價值判断的,“杀人”不能算是一种主义。这种思想的出发点本身就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评判标准背道而驰。真正的革命者,会愿意为了贯彻自己的理想而杀身成仁。真正的革命同伴,会在为牺牲的战友叫好之余,跟上战友的脚步,用自己的鲜血继续践行未竟的理想。做不到这一点的,不是革命者,只是假装像是革命者的舞台剧。拍手叫好的群众没有正确的社会认知,导致本身无法产生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评价。社会强制力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着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超越法律框架的强制力的实施必然是少数,不能因噎废食,以偏概全。在信息爆炸的社会,想要有正确的社会评价,必须要在实践中取得;合理的社会评价也能更好地知道人类实践的发展。只做热闹的“看客”或者狭隘的偏见者,只会错误地引导社会实践。
三、社会评价的标准
社会评价基于一定的社会认知,同时社会评价对社会认知有一定的指向作用,对社会评价要把握一定的标准,正确的社会评价推动社会认知的深入,错误的社会评价对社会认知产生阻碍。
(一)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
人类通过自身的劳动,维持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生产力构成了社会经济基础的核心部分,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最核心的内容,是进行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就是从生产力这个根本着手的。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通过对社会生产力的肯定并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出发,实现了社会认知与社会评价、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按照唯物史观,我们评价各种社会现象,评价社会的制度和政策,评价一定政党与社会团体的主张和行动的历史作用,都应当把社会生产力放到基础地位,作为根本标准,看它们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如何,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而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就是人的解放与发展。
社会生产力这个根本标准是总的,根本的标准,并不代表着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将社会生产力放在唯一评价的位置。在不同领域,都要注意由社会生产力衍生出的各种矛盾运动,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社会开放性与个人私密性、社会平等与个人自由等的矛盾,需要将该标准具体化,派生出具体的解决方法,使得社会各个方面协同发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二)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幸福,是进行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
以人为本是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表达人民利益的时代标志。马克思指出:财富是人类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2]
“以人为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统一,是中国智慧将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科学发展的结果。2016年 “4·14” 聊城于欢案,由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便是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在这一过程中,民众的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民众看待问题的角度,就是从人的角度出发,肯定人的價值,保护人的利益,有着道义的正义性和方法论的合理性。拥有正确社会评价的舆论对社会发展方向的指引是有效的。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益于人民利益的,都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因而也是社会评价所必须坚持的。
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之一,在于社会生产力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前提性、先决性条件;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之一,“最高”体现在人民是社会发展和价值评价的目的,它是理想,也应该体现在社会发展的一切阶段之中。
四、总结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为我们提供了科学评价社会的方法,运用该方法能很好地知道我们认知和改造世界。当前社会结构和成分地复杂性导致社会评价方法无法有效利用,只有清楚社会评价的任务和标准,将其内化于心,用理性的眼光评价社会现象和认知,才能真正发挥社会评价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2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
【关键词】:社会评价;价值框架;科学思维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认知与评价的方法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社会现象是复杂的,它受无数人的行为和思想影响,由无数人的有计划有目的性的活动构成,它既包含客观事实,又蕴含着价值的维度。因此,社会科学研究中既要作出事实认知,又要作出价值评价。
马克思主义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是对真理与价值相统一规律在实际运用中的科学方法。社会现象具有两重性,即事实性与价值性。恩格斯曾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和自然历史的发展一个根本不同,就是“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马克思对于社会发展的认识,看到了主观与客观在实践过程中是统一的,而非二元对立的。对于社会历史的把握离不开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的认识,实践本身就是一个主客观、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过程。因而,通过研究人这个主体的社会动机,对社会现象进行科学可信的价值评价,是研究分析社会最有效的方法。
二、价值评价的任务是确定合理的价值框架
社会评价的关键在于合理性。不同于社会认知合理性是指实践的客观性,社会评价的合理性是在对事实描述之后,对事实中包含或体现出来的规范性和秩序性的揭示,既要分析出实践的合理性,也要分析出对社会历史进程的合理性。合理的价值框架对社会两方面进行匡正。
(一)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人类社会有着与自然社会不同的发展轨迹,受到各种各样认知与评价结果的影响。正确理解社会实践,立场坚定地考察评价社会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的任务之一。
正如文学中的名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由于人的价值观不尽相同,社会评价的标准不同,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就有所不同,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基于社会认知的真理,充分分析了社会一般规律,从普遍性的社会发展脉络中提取总结了人类实践的基本价值取向即历史发展的方向。它不是个别的、特殊的规律,而是具有一般性、普遍性的规律,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又坚持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立场。在此立场下,马克思在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时,在充分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进步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周期性经济危机地现象和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看到了资本主义必然被取代的历史方向,发现了社会发展的普遍真理,从而确立了正确的社会评价的标准。
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评价是宏观的、普遍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导致社会上社会评价形形色色的原因就是判断主体受到外部条件以及评价者自身局限性的制约。为了使个体的社会评价上升到新的“高度”,就需要研究者有对人类命运高度的关怀,有宽阔的视野并占有丰富的经验材料,能够把整体与局部、绝对与相对、宏观与微观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人类实践的理性思维
人类社会是由人的活动所构成的,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巨大力量。人的生存状态是社会发展的尺度,离开了对人的关怀就无法进行社会科学研究。通过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科学评价,以拨正人和社会的发展轨道,是社会评价的又一任务。
人既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与社会利益,因而具有区别于他人的特殊本质。同时人的实践活动又是主观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以实践活动是千差万别的;要让人拥有实践上的理性思维,需要用社会评价对非理性进行约束。这种理性思维既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观,又要符合认识的逻辑。人的实践的理性的社会评价,要不能受传统固化思维的约束,要以尊重事实为前提,“不溢美,不隐恶”,更不能以个人倾向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对于人的实践活动,要有理性的社会评价标准。几个月前,江苏宜兴的小贩街边摆摊占据街道,不听城管的劝阻甚至捅死一名城管,捅伤数名无辜群众。此人被抓,于情于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他被抓时高声喊道“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引得围观群众为他拍手叫好。犯罪人以革命烈士自居,但他自己内心是没有什么價值判断的,“杀人”不能算是一种主义。这种思想的出发点本身就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评判标准背道而驰。真正的革命者,会愿意为了贯彻自己的理想而杀身成仁。真正的革命同伴,会在为牺牲的战友叫好之余,跟上战友的脚步,用自己的鲜血继续践行未竟的理想。做不到这一点的,不是革命者,只是假装像是革命者的舞台剧。拍手叫好的群众没有正确的社会认知,导致本身无法产生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评价。社会强制力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着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超越法律框架的强制力的实施必然是少数,不能因噎废食,以偏概全。在信息爆炸的社会,想要有正确的社会评价,必须要在实践中取得;合理的社会评价也能更好地知道人类实践的发展。只做热闹的“看客”或者狭隘的偏见者,只会错误地引导社会实践。
三、社会评价的标准
社会评价基于一定的社会认知,同时社会评价对社会认知有一定的指向作用,对社会评价要把握一定的标准,正确的社会评价推动社会认知的深入,错误的社会评价对社会认知产生阻碍。
(一)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
人类通过自身的劳动,维持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生产力构成了社会经济基础的核心部分,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最核心的内容,是进行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就是从生产力这个根本着手的。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通过对社会生产力的肯定并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出发,实现了社会认知与社会评价、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按照唯物史观,我们评价各种社会现象,评价社会的制度和政策,评价一定政党与社会团体的主张和行动的历史作用,都应当把社会生产力放到基础地位,作为根本标准,看它们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如何,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而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就是人的解放与发展。
社会生产力这个根本标准是总的,根本的标准,并不代表着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将社会生产力放在唯一评价的位置。在不同领域,都要注意由社会生产力衍生出的各种矛盾运动,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社会开放性与个人私密性、社会平等与个人自由等的矛盾,需要将该标准具体化,派生出具体的解决方法,使得社会各个方面协同发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二)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幸福,是进行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
以人为本是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表达人民利益的时代标志。马克思指出:财富是人类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2]
“以人为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统一,是中国智慧将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科学发展的结果。2016年 “4·14” 聊城于欢案,由死刑改判有期徒刑,便是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在这一过程中,民众的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民众看待问题的角度,就是从人的角度出发,肯定人的價值,保护人的利益,有着道义的正义性和方法论的合理性。拥有正确社会评价的舆论对社会发展方向的指引是有效的。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益于人民利益的,都是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因而也是社会评价所必须坚持的。
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之一,在于社会生产力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前提性、先决性条件;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之一,“最高”体现在人民是社会发展和价值评价的目的,它是理想,也应该体现在社会发展的一切阶段之中。
四、总结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方法为我们提供了科学评价社会的方法,运用该方法能很好地知道我们认知和改造世界。当前社会结构和成分地复杂性导致社会评价方法无法有效利用,只有清楚社会评价的任务和标准,将其内化于心,用理性的眼光评价社会现象和认知,才能真正发挥社会评价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2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