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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以惨败告终。造成中国惨败的原因,人们可以从中国社会发展程度和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差距悬殊,中国武器装备陈旧,以及清政府在军事上指挥失当等多方面罗列原因,因之得出“失败难免”的结论。但是笔者认为,中国在这场战争中惨败的更主要、更直接的原因是政治腐败;特别是吏治腐败,失败不是“难免”,也不是“必然”,而是具有某些偶然性。“落后必然挨打”,这诚然是一条有规律性的历史现象。从根本上讲,清政府维护落后的封建制度,造成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全面落后,必然处于“挨打”的地位。但是,具体到19世纪中叶,中英双方的军事实力还不到中方必败的境地;换句话说,在双方军事力量的全面对比上,还不能说中国肯定处于劣势;可以说双方各有优势和劣势;从总体上讲,中国当时尚具备打败侵略者、取得胜利的条件和可能。从英国侵略者方面看,其有利条件是:它是一个制度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当时世界工业垄断的地位,工业生产和交通工具的发展水平居于世界各国的最前列。英国侵略军在鸦片战争中使用了洋枪、洋炮、战舰、轮船,所以在战争中火力比较猛烈,破坏力比较大,海上运输工具速度快,军队调动迅速,军事指挥灵活。这便是被人们概括的所谓“船坚炮利”。但是,中国方面也有自己的许多有利条件: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有着巨大的战斗潜力;战争又是在中国本土上进行的,无论是就保证供应、调动军队、熟悉情况等方面来说,中国都处于一种以逸待劳的主动地位,远比英军远渡重洋、补给困难、人地生疏的形势强得多。正如当时人林福祥所谓.“我众彼寡,我逸彼劳,我饱彼饥,我愤彼骄”,“彼船一入内河,是自投死路也,又何畏之如虎哉?”(《平海心筹》)。况且,英国“船坚炮利”的优势是极有限的,是可以防御的。当时的洋枪、洋炮、船舰同后来的相比较,还处于相当原始的阶段,枪炮的准确性、射程及射速不是很高。再者说,英国侵略军远涉重洋,当时能动员侵略中国的军队数量也有限。鸦片战争中,英军最多时也只有12,000—15,000人,拥有一支由25艘军舰和14艘轮船所组成的舰队,而对中国广袤的国土和四万万人民,侵略军如同陷入汪洋大海,形成势单力孤的态势。再从“船坚炮利”而言,中方武器也不是绝对的落后。清政府有条件、也确曾购买一批西方的洋枪、洋炮和舰支。比如,林则徐到广州后,曾“购买西洋炮二百具”,其中包括购买葡萄牙的大铜炮,“及他夷精制之生铁大炮,自五千斤至九千斤不等,务使利于远攻”。(《林文忠公政书·两广奏稿》)他还购买了西洋舰支、轮船。在1841年2月27日乌涌之战中方失败后,侵略军检查中方守军的战场,发现有许多重炮,装有瞄标器,有些可以发射10至20磅炮弹的炮台,有十分坚强巩固的阵地,还有“完全不透炮弹的火药库”,等等,这些先进的武器尚未发挥作用便被侵略军掠获而去。因此,绝不能认为当时中方军队使用的全是刀矛剑戟的旧式武器。可以有充足的理由说,把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归咎于武器落后,归咎为英军“船坚炮利”,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有些人出于某种政治需要才坚持如是说。清政府中投降派代表琦善说:“该夷船坚炮利,长于水战,”因此他只敢言降而不敢议战,认为战则必败。近代中国买办资产阶级历史学者蒋廷黻则说:“琦善的立脚点根本与林文忠(林则徐)不同”,琦善“觉得他们的‘船坚炮利’实在可怕,这是琦善的‘知彼’功夫”,对琦善大加推崇。琦、蒋是战争问题中的“唯武器论者”,验诸鸦片战争,大谬不然。鸦片战争的结局是,中国军队被打得一败涂地,沿海城市一座座被侵略军占领,这为一切爱国的军民扼腕痛惜,不可思议。正象广州市商人在《告谕英商大略》中讲的:“以中国版图之广,人民之庶,岂真不能制汝涉万里之数千人耶?”(《鸦片战争》(3)第356页)这是令当时人,也是令今人深思的一大历史教训。鸦片战争痛史告诉我们,清军首先败在政治腐败、特别是吏治腐败上。吏治腐败招致鸦片走私的日趋严重,吏治腐败导致军事上的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