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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东地区中强地震前的地震活动特点,初步提出“特殊显著性地震事件”SPE的概念及其可能的识别方法.具有前兆指示意义的SPE可划分为三类,三类SPE分别表达了主震前中小地震与主震之间的时空位置关系.I类SPE距主震时、空距离均较近,在一定程度上与“直接前震”具有相似之处;II类SPE距主震时间较近、而空间距离可能较远,但与主震之间有一定的构造联系,具有时间上的“信号地震”的意义.Ⅲ类必须首先通过地震活动性方法对可能的SPE进行筛选,之后通过比较其与之前在同一位置发生的一系列中小地震的地震波参数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