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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70年代,我厂兴建了一批四层砖混住宅。住宅平面设计较为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居室也有较好的朝向,但由于厅小、门多,利用率低,功能上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住户很有意见,迫切希望对这种住宅进行改造,达到“大厅、小室”的功能要求。为此,我们对该住宅(如图1)进行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