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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清费治乱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价格变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价格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是否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否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下降。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2009年价格工作的最大亮点。
一、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努力缓解市场价格波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去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一直低位运行,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运行和就业造成了很大冲击,群众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更加敏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粮食、生猪、蔬菜、钢材、铁矿石、有色金属等重要商品,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对可能诱发异常变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稳定对策,避免因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群众生活。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实施,200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明显复苏,部分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社会通胀预期逐渐抬头。为防止群众争购、抢购,影响社会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运,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重要商品生产正常、供应丰富、库存充足的良好形势,将粮食、猪肉、食用油、鸡蛋、蔬菜价格波动的真实原因和后期走势及时告诉群众,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保持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防止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多影响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地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陕西、黑龙江、贵州、四川等省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补贴低收入群体生活。继江苏、浙江、山东之后,宁夏建立了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标准随物价变动动态调整的机制。山东启动物价上涨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工作,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均有所提高。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努力缓解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价格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难免出现一定的上涨,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安定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过程中,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减缓油价上涨对农业生产、城乡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在推进电价改革的过程中,明确要求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尽快研究实行阶梯式电价,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在调整水价时,切实加强成本监审,挤出“水分”,并明确水价调整的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费没有足额征收到位问题,严格控制以弥补成本为由提高水价。
与此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积极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降低或取消了一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取消了义务教育借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住宿费,对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实行免费政策,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有线电视收费,全面梳理涉及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将民航燃油附加,以及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费、“市话”通话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费等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竞争降低价格。
三、健全应急反应机制,防范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价格异常波动
2009年,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很多,对重要商品价格的影响很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经受了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稳定“7.5”事件后新疆局势、欢庆建国六十周年、应对强雨雪天气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时期,都做到了第一时间部署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掌握价格动态、第一时间提出应对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市场应急监督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价格应急管理任务,市场秩序基本稳定。例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迅速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应急监测任务,要求地方切实加强防控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的监管,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去年11月份和岁末年初部分省区市出现强降雪天气,一些商品生产受到影响,并因交通运输受阻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后,又连续下发通知,迅速部署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工作,并逐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为稳定物价、安定民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调控改进监管
运用价格手段服务“三农”
2009年,我国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实际增幅6%以上。成绩的取得涉农价格改革工作功不可没。
一、努力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
种植养殖收入仍是当前我国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有很大影响。2009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一是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引导市场粮价合理上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普遍下跌。为保护农民利益,2009年,国家较大幅度提高了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同时,采取临时收储、进出口调节等政策措施,促使国内粮食价格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2009年,国内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平均收购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6.6%,按当年三种粮食商品量计算,农民可增收280亿元左右,广大农民从粮食价格上涨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避免了市场粮价跟随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格局,种粮农民连续多年实现了增产增收。二是及时启动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生猪市场和价格。受周期性因素影响,2009年春节之后国内生猪价格出现持续快速回落。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国家于2009年6月份启动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采取发布预警信息、在多个库点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开展生猪冻肉收储等措施,迅速扭转了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态势,生猪饲养收益稳步回升,避免了类似2006年生猪价格大幅下降,农民大量宰杀母猪情况再次出现,有效稳定了生猪生产,提高了农民的养殖收益。
二、 适时推出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构建稳定农业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化肥价格直接影响农业投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针对化肥产需总量平衡、竞争性市场格局已经形成的特点,国家抓住国际市场硫磺等化肥生产原料价格大幅回落,国内化肥价格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于2009年初国内用肥淡季适时出台了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方案,取消了化肥价格限制政策。综合运用储备、关税等多种经济手段调控化肥价格,着力构建稳定化肥等主要农资价格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调控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从改革的实际效果来看,放开化肥价格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促进了化肥生产,化肥市场价格呈下降态势。2009年1—11月份,我国化肥产量6050万吨(折纯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4.3%;国产尿素、碳酸氢铵、磷酸二铵、三元素复合肥平均零售价格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2.7%、9.5%、31.1%、11.5%。
三、切实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减轻农民生产生活负担
针对当前涉农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国家及时调整政策重点,切实加强监管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是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对近年来农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清理整顿涉及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收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取消或停止涉及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收费项目242项,降低收费标准38项,涉及收费金额约69亿元。二是加强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用机动车等涉农收费,小麦、玉米等粮食收购价格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案件。三是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达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大大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
完善机制疏导矛盾
电价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2009年是电价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按照温家宝总理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不失时机地推进电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时疏导电价矛盾
利用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和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时机,2009年11月20日,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并对各地区标杆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其中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这次电价调整,按照“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的原则,统筹解决了2008年8月20 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适当解决了电厂脱硫加价对电网的影响,对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进一步深化销售电价改革,优化了销售电价结构。一是全面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积极推进工商用电同价,19个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10个省份进一步缩小了工商业用电价差,减轻了商业企业电费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三是改革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方式,积极研究推进阶梯电价的改革措施,尽量减轻低收入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2009年3月,在全国明确放开20%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并适当降低了直供用户输配电价标准,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同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各地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直接推动了辽宁抚顺铝厂与伊敏电厂大用户直购电方案以及福建、甘肃大用户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方案实施,增加了电力用户选择权,进一步完善了电价形成机制,促进了大型工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
将现行以省为单位制定风电标杆电价改为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新建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风电分类标杆上网电价,一是有利于改变现行风电招标项目实行招标定价、非招标项目实行政府定价两种价格机制并存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二是有利于引导投资。通过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投资预期,鼓励开发优质资源,限制开发劣质资源,保证风电开发的有序进行。三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造价。项目造价越低、管理越好,收益就越高,激励风电企业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此外,实行标杆电价也有利于减少政府行政审批。
四、规范电能交易行为
针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电能交易诸多不规范行为,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跨省区电能交易价格以及电网企业与终端用户的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对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机制促进节能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成效显著
2008年,国家抓住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的有利时机,于12月出台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为实现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使国内成品油价格监管制度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通过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额,并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推动下,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截止2009年底,已经有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13个省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收费站(点)1400多个,累计减少了约7.74万公里收费公路里程,有效地降低了车辆通行成本和物流成本,促进了流通和消费。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一年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有效地保证了成品油供给。经过多次调整后,目前汽、柴油出厂价格分别比改革前每吨提高了620元和290元,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极大地调动了炼油企业积极性。充分利用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力保障了成品油市场供应,为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促进了市场竞争,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新的价格机制将汽、柴油实行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新机制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三是平衡了石油行业与其他行业利益关系,保障了各行业协调发展。2009年二季度以来国家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复苏形势等因素,对国内油价进行适当调控。初步统计,因全年调控油价,全社会负担减轻400亿元左右。同时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石油特别收益金)等四个配套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和低收入群体的正常生活。四是提高了全社会节油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规范了交通税费制度,公平了社会负担,同时成品油价格略有上升,鼓励消费者节约用油,引导企业加强节油技术研究,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建立科学合理的
水价形成机制
水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宝贵的资源。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节约用水,促进水污染防治,是推动建立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手段。2009年,国家以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稳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污水处理是节约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等原因,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截止2008年底,我国污水处理率只有70%,仍有约1/4的设市城市和71%的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厂。为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健康发展,2009年国家明确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作为水价改革的重点,要求各地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2009年以来,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10个城市在严格成本审核、履行听证程序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平均提高幅度29%,部分城市提高幅度近70%。10个城市污水处理费在自来水价格中所占的平均比重由29%提高到33%。
二是不断完善水价计价方式。在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同时,国家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对超过基数或定额用水,实行较高价格,以切实提高居民节水意识,更加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节约的作用,同时尽量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截止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已经普遍施行。
三是充分考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为缓解价格改革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按照国家要求,各地都将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保障措施纳入水价调整方案中,在调整水价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并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例如,北京市水价调整后,在现有低保人员补助及应急救助政策基础上,对低保人员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每户每月10立方米的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
总结2009年价格改革工作,我们感到,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价格改革矛盾最为突出、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面对严重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宏观调控方针,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改进价格监管,为应对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创造了稳定的价格环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价格变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价格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是否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否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下降。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2009年价格工作的最大亮点。
一、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努力缓解市场价格波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去年,我国价格总水平一直低位运行,但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运行和就业造成了很大冲击,群众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更加敏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粮食、生猪、蔬菜、钢材、铁矿石、有色金属等重要商品,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对可能诱发异常变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稳定对策,避免因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群众生活。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实施,200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明显复苏,部分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社会通胀预期逐渐抬头。为防止群众争购、抢购,影响社会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运,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重要商品生产正常、供应丰富、库存充足的良好形势,将粮食、猪肉、食用油、鸡蛋、蔬菜价格波动的真实原因和后期走势及时告诉群众,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保持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防止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多影响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地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陕西、黑龙江、贵州、四川等省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补贴低收入群体生活。继江苏、浙江、山东之后,宁夏建立了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标准随物价变动动态调整的机制。山东启动物价上涨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工作,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均有所提高。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努力缓解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价格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难免出现一定的上涨,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安定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过程中,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减缓油价上涨对农业生产、城乡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在推进电价改革的过程中,明确要求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尽快研究实行阶梯式电价,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在调整水价时,切实加强成本监审,挤出“水分”,并明确水价调整的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费没有足额征收到位问题,严格控制以弥补成本为由提高水价。
与此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积极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降低或取消了一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取消了义务教育借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住宿费,对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实行免费政策,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有线电视收费,全面梳理涉及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将民航燃油附加,以及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的月租费、“市话”通话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费等电信资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竞争降低价格。
三、健全应急反应机制,防范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价格异常波动
2009年,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很多,对重要商品价格的影响很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经受了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稳定“7.5”事件后新疆局势、欢庆建国六十周年、应对强雨雪天气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时期,都做到了第一时间部署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掌握价格动态、第一时间提出应对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市场应急监督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价格应急管理任务,市场秩序基本稳定。例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迅速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应急监测任务,要求地方切实加强防控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的监管,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去年11月份和岁末年初部分省区市出现强降雪天气,一些商品生产受到影响,并因交通运输受阻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后,又连续下发通知,迅速部署稳定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工作,并逐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为稳定物价、安定民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调控改进监管
运用价格手段服务“三农”
2009年,我国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实际增幅6%以上。成绩的取得涉农价格改革工作功不可没。
一、努力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
种植养殖收入仍是当前我国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对农民收入有很大影响。2009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农产品价格,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一是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引导市场粮价合理上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普遍下跌。为保护农民利益,2009年,国家较大幅度提高了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同时,采取临时收储、进出口调节等政策措施,促使国内粮食价格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2009年,国内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平均收购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6.6%,按当年三种粮食商品量计算,农民可增收280亿元左右,广大农民从粮食价格上涨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避免了市场粮价跟随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格局,种粮农民连续多年实现了增产增收。二是及时启动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生猪市场和价格。受周期性因素影响,2009年春节之后国内生猪价格出现持续快速回落。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国家于2009年6月份启动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采取发布预警信息、在多个库点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开展生猪冻肉收储等措施,迅速扭转了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态势,生猪饲养收益稳步回升,避免了类似2006年生猪价格大幅下降,农民大量宰杀母猪情况再次出现,有效稳定了生猪生产,提高了农民的养殖收益。
二、 适时推出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构建稳定农业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化肥价格直接影响农业投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针对化肥产需总量平衡、竞争性市场格局已经形成的特点,国家抓住国际市场硫磺等化肥生产原料价格大幅回落,国内化肥价格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于2009年初国内用肥淡季适时出台了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方案,取消了化肥价格限制政策。综合运用储备、关税等多种经济手段调控化肥价格,着力构建稳定化肥等主要农资价格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调控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障化肥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从改革的实际效果来看,放开化肥价格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促进了化肥生产,化肥市场价格呈下降态势。2009年1—11月份,我国化肥产量6050万吨(折纯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4.3%;国产尿素、碳酸氢铵、磷酸二铵、三元素复合肥平均零售价格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2.7%、9.5%、31.1%、11.5%。
三、切实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减轻农民生产生活负担
针对当前涉农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国家及时调整政策重点,切实加强监管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是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对近年来农民反映比较集中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清理整顿涉及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收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取消或停止涉及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收费项目242项,降低收费标准38项,涉及收费金额约69亿元。二是加强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用机动车等涉农收费,小麦、玉米等粮食收购价格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案件。三是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达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大大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
完善机制疏导矛盾
电价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2009年是电价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按照温家宝总理 “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不失时机地推进电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时疏导电价矛盾
利用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和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时机,2009年11月20日,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并对各地区标杆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其中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这次电价调整,按照“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的原则,统筹解决了2008年8月20 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适当解决了电厂脱硫加价对电网的影响,对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在调整电价的同时,进一步深化销售电价改革,优化了销售电价结构。一是全面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全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省份增加到20个,其余省份也缩小了城乡各类用电价差,减轻了农村电费负担。二是积极推进工商用电同价,19个省份实现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10个省份进一步缩小了工商业用电价差,减轻了商业企业电费负担,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三是改革居民用电价格调整方式,积极研究推进阶梯电价的改革措施,尽量减轻低收入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
2009年3月,在全国明确放开20%售电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业用户,允许其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并适当降低了直供用户输配电价标准,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同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各地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直接推动了辽宁抚顺铝厂与伊敏电厂大用户直购电方案以及福建、甘肃大用户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方案实施,增加了电力用户选择权,进一步完善了电价形成机制,促进了大型工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
将现行以省为单位制定风电标杆电价改为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新建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风电分类标杆上网电价,一是有利于改变现行风电招标项目实行招标定价、非招标项目实行政府定价两种价格机制并存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二是有利于引导投资。通过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投资预期,鼓励开发优质资源,限制开发劣质资源,保证风电开发的有序进行。三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造价。项目造价越低、管理越好,收益就越高,激励风电企业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此外,实行标杆电价也有利于减少政府行政审批。
四、规范电能交易行为
针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电能交易诸多不规范行为,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对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跨省区电能交易价格以及电网企业与终端用户的交易价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对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机制促进节能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成效显著
2008年,国家抓住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的有利时机,于12月出台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为实现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奠定了必要的制度基础。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使国内成品油价格监管制度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通过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额,并一次性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推动下,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截止2009年底,已经有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13个省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收费站(点)1400多个,累计减少了约7.74万公里收费公路里程,有效地降低了车辆通行成本和物流成本,促进了流通和消费。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一年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有效地保证了成品油供给。经过多次调整后,目前汽、柴油出厂价格分别比改革前每吨提高了620元和290元,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极大地调动了炼油企业积极性。充分利用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力保障了成品油市场供应,为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促进了市场竞争,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新的价格机制将汽、柴油实行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新机制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三是平衡了石油行业与其他行业利益关系,保障了各行业协调发展。2009年二季度以来国家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复苏形势等因素,对国内油价进行适当调控。初步统计,因全年调控油价,全社会负担减轻400亿元左右。同时继续坚持实行石油企业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石油特别收益金)等四个配套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和低收入群体的正常生活。四是提高了全社会节油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规范了交通税费制度,公平了社会负担,同时成品油价格略有上升,鼓励消费者节约用油,引导企业加强节油技术研究,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建立科学合理的
水价形成机制
水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宝贵的资源。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节约用水,促进水污染防治,是推动建立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手段。2009年,国家以提高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稳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污水处理是节约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等原因,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截止2008年底,我国污水处理率只有70%,仍有约1/4的设市城市和71%的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厂。为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健康发展,2009年国家明确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作为水价改革的重点,要求各地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2009年以来,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10个城市在严格成本审核、履行听证程序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平均提高幅度29%,部分城市提高幅度近70%。10个城市污水处理费在自来水价格中所占的平均比重由29%提高到33%。
二是不断完善水价计价方式。在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同时,国家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及其比价关系,对超过基数或定额用水,实行较高价格,以切实提高居民节水意识,更加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节约的作用,同时尽量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截止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已经普遍施行。
三是充分考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为缓解价格改革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按照国家要求,各地都将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保障措施纳入水价调整方案中,在调整水价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并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例如,北京市水价调整后,在现有低保人员补助及应急救助政策基础上,对低保人员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每户每月10立方米的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
总结2009年价格改革工作,我们感到,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价格改革矛盾最为突出、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面对严重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宏观调控方针,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改进价格监管,为应对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创造了稳定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