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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立法未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又语焉不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名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的认定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相同的案情往往做出相反的判决。文章以实务案例为基本素材,认为在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的语境下,司法实践中宜以"合理人"标准合理判断夫妻个人名义债务是否是"为共同生活"而负债,并将此结果作为认定该债务是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