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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化学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观察、思维三者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彼此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思维能力指的是将观察所得到的感性知识进行分析、概括、归纳、演绎等推理的逻辑过程,达到抽象出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得出某种判断的目的,从而形成正确的理性认识的能力。也就是通过实验获得感性知识,进行“科学的抽象”,使零碎的、片面的知识上升为各种科学概念和理论,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