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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来
200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打击“李氏三兄弟”涉黑团伙的“11·12”打黑专案组进驻钟山县。第二年7月,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纪委调查组也随即进驻。
得知这个消息,钟山县委书记谭玉和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尽管他听说调查组此次进驻钟山只是为了配合公安厅在此地进行的打黑行动,但敏感的谭玉和还是隐约产生了山雨欲来的感觉。
公安厅打黑专案组调查结果和落网的黑恶势力头目供述均显示,钟山县在土地出让方面的确存在许多问题,但打黑中暴露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
检察机关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涉黑团伙违法犯罪行为背后,个别钟山县党政领导为这股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而广西自治区纪委在7月初,收到一封自治区党委领导批示的匿名举报信,直指谭玉和插手工程建设、买官卖官、收受红包等。
检察官们从打黑案卷中捕捉到了线索:涉黑团伙在钟山县非法控制或转卖近百宗土地,面积近千亩,涉案金额更是高达数千万元以上!而涉黑团伙能够在钟山县以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国有土地一级出让市场近10年,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特别是国土部门的配合是不可能做到的,而这10年,正是谭玉和在钟山县任县长、县委书记的时间!
检察官于是对涉黑团伙的几个关键人物进行提审,从他们口中零星掌握了一些谭玉和滥用职权擅自为钟山县滨江花园小区减免建设配套费等问题的线索。
谭玉和寝食不安。但身为当地一把手,他又不得不尽地主之谊。在请办案人员吃饭的时候,他主动拍胸脯表白说自己“没有问题”,可在喝酒的时候却下意识地表现出了心虚,总是主动拿大碗对办案人员的小杯,几次宴请都是如此,每回都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办案人员不动声色,看在眼里。
县委书记浮出水面
反渎干警很快发现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在国土出让和工程项目的“招拍挂”过程中失职渎职,而这些问题大多牵涉到谭玉和。该县几个重大土地建设项目几乎都与一个叫黄宁的人有关,这些项目在土地出让、交易中都存在严重违规和非法转让的行为。
而黄宁与县委书记谭玉和关系很不一般。
可在2010年8月初,当公安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罪名对黄宁实施抓捕前,感觉要出事的谭玉和就授意黄宁以探亲之名逃到澳大利亚避风头。这让检察官们猝不及防,但却印证了当初的判断:黄宁与本案一定有着重大的关联。
很快,办案人员了又了解到这么一条讯息: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两任局长都因经济问题落入了法网。前局长肖军在2009年就被发现了贪污公款20多万元,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调查组认为钟山县国土资源局两任局长先后出事应该绝非偶然,肖军或许是关键的知情者。
反渎干警决定提审肖军。
2010年9月,肖军的二审裁定下达:“维持原判”。肖军本指望二审的时候有人替他打点让他减些刑期,可现实让他彻底丢掉了幻想。面对检察官的问话,他干脆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如实交代了其在谭玉和升任钟山县长后,为了改善与谭的关系和保住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位置,前后送给谭玉和4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肖军的供述让在场的办案人员既兴奋又震惊。高兴的是此案终于打开了一个缺口;惊的是没想到谭玉和的问题如此严重。
检察官决定暂时不惊动谭玉和,而是继续将目光集中在黄宁身上。办案人员分析,黄宁在钟山有许多大生意,他一定会回来的。
果然不出所料,2010年10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 黄宁潜回国内,不料刚在深圳口岸出现就被逮个正着。
仅几个回合,黄宁就缴械投降了。
时年55岁的黄宁,比谭玉和大7岁,两人同个村子长大,自幼熟识。谭玉和从政后官越做越大,在生意上没少关照黄宁。
2009年下半年,谭玉和对黄宁称其在新西兰定居的女儿想在当地买套二手商品房,价格26.5万新西兰币,折合人民币130多万元。黄宁心领神会,通过中介机构将130多万元转给了谭玉和的女儿。
黄宁的生意做得不小,与谭玉和又是同乡,谭玉和会不会把钱放在黄宁那里?检察官便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除此之外你与谭玉和之间还有其它什么经济来往?”
一句轻轻的试探,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效果。黄宁听了此话,伸出5个手指晃了晃:“不就是这个东西嘛!”
“什么东西?”
“不就是500万元吗?谭玉和还在我这放了500万元要我替他保管。”
黄宁的口气是那么平淡随意,可在办案人员耳里,却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
就在检察官在讯问黄宁的时候,谭玉和在县委接了一个电话后显得脸色苍白目光呆滞,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原来,电话是黄宁的儿子打给他的,告诉他“出事了”。
谭玉和首先想到的是那500万元。第二天一大早,谭玉和就急急忙忙地亲自驾车赶回老家。
谭玉和自担任钟山县县长以后,给他送感谢费和红包的人越来越多,他收下后不敢存进银行,也不敢长期放在家里。他想到了黄宁,觉得黄宁比较仗义,生意也做得比较大,放在他那应该没有问题。
2003年初,谭玉和对黄宁讲:“我这里有一些钱一下子用不着,放在你那里,你也可以拿去用。”
黄宁一听就明白了,说那你就拿来吧。谭玉和第一次交给黄宁40多万元。黄宁当场写了一张“借条”。此后,每当谭玉和收的钱达到30至40万元的时候就交给黄宁保管。
到2006年初时,黄宁“借”给谭玉和的钱正好是200万元。2010年6月,谭玉和预感到钟山打黑对他不利,于是把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交给黄宁,连同以前所放的钱正好是500万元,黄宁重新写了一张500万元的“借条”给谭玉和。 7月,调查组进驻钟山后,谭玉和感觉要“出大事”,于是把“借条”装进信封拿回老家存放。8月,黄宁去澳大利亚之前,问谭玉和“借条”放在什么地方,说要不烧掉算了,他会认这个账,如果谭现在想要钱,他翻倍给都可以。可谭玉和不舍得烧,只是含含糊糊地说“已经收好了”。 如今这张“借条”无异于一副手铐,谭玉和必须赶在检察官到来之前毁掉它!看着“借条”化为灰烬,谭玉和的心稍稍宽了些。
此后,谭玉和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县迎宾馆里若无其事地跟人喝茶聊天。
最后的晚餐
调查组仍没急着动谭玉和,而是继续进行“外围清扫”。之前在提审“李氏三兄弟”的时候,检察官就掌握了一个重要情况:现任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罗立、副局长韦明、土地利用股股长何盛有受贿、失职渎职的重大嫌疑。
2010年11月1日,罗立等3人被同时立案调查。调查组特意对谭玉和进行了通报。
罗立很快交代了其在担任国土局长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收受他人钱款80余万元及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为对方提供方便的事实,同时,他还供认为了当上国土局局长曾送给谭玉和13.2万元人民币。韦、何两人也先后交代了。
至此,谭玉和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的证据链已经形成。
2010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谭玉和立案侦查。
认识谭玉和的人对他的普遍评价是,经商是把好手但不适合当党政领导。 谭玉和也曾因工作压力太大而萌生过辞去县委书记的念头。可如今,山雨欲来,辞职对谭玉和来说,已成为奢侈品。
2010年11月11日中午,检察官突然得知:两天后的周末,谭玉和要到北京参加一个玉石展!广西自治区纪委果断决定提前行动,对其采取“两规”措施。晚上8时许,谭玉和在钟山县迎宾馆吃完“最后的晚餐”,随即被“两规”。
对于谭玉和来说,来得突然但并不意外。
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下,谭玉和彻底放弃了幻想,交待了非法收受的各种款项物品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事实。他除违法出让土地收受贿赂,致使国家损失400余万元外,还在干部任用、提拔、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2010年12月,检察机关对谭玉和实施逮捕。2012年2月,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的谭玉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谭玉和受贿所得绝大部分用于买玉。《诗经》有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可谭玉和却没有顺应玉之品性。
落网后,谭玉和终于“认识到位”。他悔悟道:“做为县委书记的我,丧失了党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老百姓,把党交给我的权力做交易来换取自己的私利,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我将为这一行为付沉重的代价!”(文中人名除谭玉和外,均为化名)
200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打击“李氏三兄弟”涉黑团伙的“11·12”打黑专案组进驻钟山县。第二年7月,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纪委调查组也随即进驻。
得知这个消息,钟山县委书记谭玉和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尽管他听说调查组此次进驻钟山只是为了配合公安厅在此地进行的打黑行动,但敏感的谭玉和还是隐约产生了山雨欲来的感觉。
公安厅打黑专案组调查结果和落网的黑恶势力头目供述均显示,钟山县在土地出让方面的确存在许多问题,但打黑中暴露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
检察机关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涉黑团伙违法犯罪行为背后,个别钟山县党政领导为这股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而广西自治区纪委在7月初,收到一封自治区党委领导批示的匿名举报信,直指谭玉和插手工程建设、买官卖官、收受红包等。
检察官们从打黑案卷中捕捉到了线索:涉黑团伙在钟山县非法控制或转卖近百宗土地,面积近千亩,涉案金额更是高达数千万元以上!而涉黑团伙能够在钟山县以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国有土地一级出让市场近10年,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特别是国土部门的配合是不可能做到的,而这10年,正是谭玉和在钟山县任县长、县委书记的时间!
检察官于是对涉黑团伙的几个关键人物进行提审,从他们口中零星掌握了一些谭玉和滥用职权擅自为钟山县滨江花园小区减免建设配套费等问题的线索。
谭玉和寝食不安。但身为当地一把手,他又不得不尽地主之谊。在请办案人员吃饭的时候,他主动拍胸脯表白说自己“没有问题”,可在喝酒的时候却下意识地表现出了心虚,总是主动拿大碗对办案人员的小杯,几次宴请都是如此,每回都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办案人员不动声色,看在眼里。
县委书记浮出水面
反渎干警很快发现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在国土出让和工程项目的“招拍挂”过程中失职渎职,而这些问题大多牵涉到谭玉和。该县几个重大土地建设项目几乎都与一个叫黄宁的人有关,这些项目在土地出让、交易中都存在严重违规和非法转让的行为。
而黄宁与县委书记谭玉和关系很不一般。
可在2010年8月初,当公安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罪名对黄宁实施抓捕前,感觉要出事的谭玉和就授意黄宁以探亲之名逃到澳大利亚避风头。这让检察官们猝不及防,但却印证了当初的判断:黄宁与本案一定有着重大的关联。
很快,办案人员了又了解到这么一条讯息: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两任局长都因经济问题落入了法网。前局长肖军在2009年就被发现了贪污公款20多万元,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调查组认为钟山县国土资源局两任局长先后出事应该绝非偶然,肖军或许是关键的知情者。
反渎干警决定提审肖军。
2010年9月,肖军的二审裁定下达:“维持原判”。肖军本指望二审的时候有人替他打点让他减些刑期,可现实让他彻底丢掉了幻想。面对检察官的问话,他干脆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如实交代了其在谭玉和升任钟山县长后,为了改善与谭的关系和保住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位置,前后送给谭玉和4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肖军的供述让在场的办案人员既兴奋又震惊。高兴的是此案终于打开了一个缺口;惊的是没想到谭玉和的问题如此严重。
检察官决定暂时不惊动谭玉和,而是继续将目光集中在黄宁身上。办案人员分析,黄宁在钟山有许多大生意,他一定会回来的。
果然不出所料,2010年10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 黄宁潜回国内,不料刚在深圳口岸出现就被逮个正着。
仅几个回合,黄宁就缴械投降了。
时年55岁的黄宁,比谭玉和大7岁,两人同个村子长大,自幼熟识。谭玉和从政后官越做越大,在生意上没少关照黄宁。
2009年下半年,谭玉和对黄宁称其在新西兰定居的女儿想在当地买套二手商品房,价格26.5万新西兰币,折合人民币130多万元。黄宁心领神会,通过中介机构将130多万元转给了谭玉和的女儿。
黄宁的生意做得不小,与谭玉和又是同乡,谭玉和会不会把钱放在黄宁那里?检察官便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除此之外你与谭玉和之间还有其它什么经济来往?”
一句轻轻的试探,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效果。黄宁听了此话,伸出5个手指晃了晃:“不就是这个东西嘛!”
“什么东西?”
“不就是500万元吗?谭玉和还在我这放了500万元要我替他保管。”
黄宁的口气是那么平淡随意,可在办案人员耳里,却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
就在检察官在讯问黄宁的时候,谭玉和在县委接了一个电话后显得脸色苍白目光呆滞,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原来,电话是黄宁的儿子打给他的,告诉他“出事了”。
谭玉和首先想到的是那500万元。第二天一大早,谭玉和就急急忙忙地亲自驾车赶回老家。
谭玉和自担任钟山县县长以后,给他送感谢费和红包的人越来越多,他收下后不敢存进银行,也不敢长期放在家里。他想到了黄宁,觉得黄宁比较仗义,生意也做得比较大,放在他那应该没有问题。
2003年初,谭玉和对黄宁讲:“我这里有一些钱一下子用不着,放在你那里,你也可以拿去用。”
黄宁一听就明白了,说那你就拿来吧。谭玉和第一次交给黄宁40多万元。黄宁当场写了一张“借条”。此后,每当谭玉和收的钱达到30至40万元的时候就交给黄宁保管。
到2006年初时,黄宁“借”给谭玉和的钱正好是200万元。2010年6月,谭玉和预感到钟山打黑对他不利,于是把存在银行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交给黄宁,连同以前所放的钱正好是500万元,黄宁重新写了一张500万元的“借条”给谭玉和。 7月,调查组进驻钟山后,谭玉和感觉要“出大事”,于是把“借条”装进信封拿回老家存放。8月,黄宁去澳大利亚之前,问谭玉和“借条”放在什么地方,说要不烧掉算了,他会认这个账,如果谭现在想要钱,他翻倍给都可以。可谭玉和不舍得烧,只是含含糊糊地说“已经收好了”。 如今这张“借条”无异于一副手铐,谭玉和必须赶在检察官到来之前毁掉它!看着“借条”化为灰烬,谭玉和的心稍稍宽了些。
此后,谭玉和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县迎宾馆里若无其事地跟人喝茶聊天。
最后的晚餐
调查组仍没急着动谭玉和,而是继续进行“外围清扫”。之前在提审“李氏三兄弟”的时候,检察官就掌握了一个重要情况:现任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罗立、副局长韦明、土地利用股股长何盛有受贿、失职渎职的重大嫌疑。
2010年11月1日,罗立等3人被同时立案调查。调查组特意对谭玉和进行了通报。
罗立很快交代了其在担任国土局长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收受他人钱款80余万元及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为对方提供方便的事实,同时,他还供认为了当上国土局局长曾送给谭玉和13.2万元人民币。韦、何两人也先后交代了。
至此,谭玉和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的证据链已经形成。
2010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谭玉和立案侦查。
认识谭玉和的人对他的普遍评价是,经商是把好手但不适合当党政领导。 谭玉和也曾因工作压力太大而萌生过辞去县委书记的念头。可如今,山雨欲来,辞职对谭玉和来说,已成为奢侈品。
2010年11月11日中午,检察官突然得知:两天后的周末,谭玉和要到北京参加一个玉石展!广西自治区纪委果断决定提前行动,对其采取“两规”措施。晚上8时许,谭玉和在钟山县迎宾馆吃完“最后的晚餐”,随即被“两规”。
对于谭玉和来说,来得突然但并不意外。
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下,谭玉和彻底放弃了幻想,交待了非法收受的各种款项物品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事实。他除违法出让土地收受贿赂,致使国家损失400余万元外,还在干部任用、提拔、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2010年12月,检察机关对谭玉和实施逮捕。2012年2月,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起诉的谭玉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谭玉和受贿所得绝大部分用于买玉。《诗经》有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可谭玉和却没有顺应玉之品性。
落网后,谭玉和终于“认识到位”。他悔悟道:“做为县委书记的我,丧失了党性,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老百姓,把党交给我的权力做交易来换取自己的私利,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我将为这一行为付沉重的代价!”(文中人名除谭玉和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