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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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离开的那天早晨,雾露浓重,太阳犹如破碎的蛋黄悬挂在紫红色的天空一角。我躲在山石的缝隙里,看到远处结冰的淡水湖逐个融化,被烈日蒸发干净。乳白色的雾气围绕着无名的山峦盘旋片刻,在山谷间发出沉重的叹息,恋恋不舍地飞向天空。
  我该走了。父亲摸着我的头,他巨大的身躯蹲在那里,几乎挡住了我的全部视线。
  他说,我走了,明年就到你了。
  他表情变幻,定格在欲言又止的那一刻,忽然转身迈开脚朝太阳跑去。我不记得他有没有叹气,因为他的脚步像是重锤一声声砸在地上,掩盖所有多余的声响。砰,砰,砰。我把耳朵贴在干燥的地面上,像是听着父亲的心脏渐渐远去。那声音一直延续到地平线的尽头,渐化作如梦似幻的回响。等我抬起头的时候,夜色已深。
  夜深了,父亲也不会回来了。他曾说过,我们夸父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追逐太阳的这一天。在那个一年一度的日子里,当太阳从东边升起,夸父就要开始跑。跑,跑,跑,熬过清晨的严寒,中午的酷热,傍晚的疲惫与干渴,最后在它从西边落下之前追上它。
  至于追上之后的事情,没人知道。从没有一个夸父回来讲述过他看到的景象,父亲说那些祖先们都死在终点,我却相信他们只是一去不返。也许西沉的太阳背后有个恰到好处的温暖世界,所有消失的夸父就生活在那里。他们像这太阳一样,在这个冷冰冰的世界里短暂经过,然后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
  毕竟,没有人会喜欢待在这种鬼地方。
  之后的一年里,我向住在高山另一端的大叔无数次地说过我的猜想。大叔每次都是沉默着点点头,不发表任何意见。这个名叫西西弗斯的大叔有着比我还要粗壮的八条腿,以及一个长着双角的大脑袋。他每天只做一件事,就是用头上的角卡住山脚下那颗圆滚滚的石头,把它沿着长长的导轨推上山,然后松开。这时候石头会滚下来,轰隆轰隆地,挟着一路绚烂的火花与闪电,一直滚到山脚才停下。
  这时候大叔会下山,寻找滚到山脚下的石头,而走下山的这段路就是我唯一能和他说上话的时间。等他再次顶住石头时,不光是我那些絮絮叨叨的话,整个世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像是消失了。
  他沉默地重复着一成不变的每天,像是要把一生全部奉献石头和高山,以及这每一次的滚落。
  “他就是个傻瓜。”离山不远的懒汉对此嗤之以鼻。
  懒汉生活在一个大大的玻璃罩里,那里面气候温暖,有着淡黄色的植被和深棕色的树木,玻璃壁上有时还会挂着凝结的水珠。懒汉没有手也没有脚,只有一个勉强算是脑袋的凸起部位,以及一个圆滚滚的肚子。他自称普罗米修斯,绰号盗火者,但我坚持叫他懒汉。
  从我记事开始,懒汉就没从他待着的地方移动过哪怕一毫米。他从早到晚贴着玻璃罩的边缘待着,一动不动,我甚至怀疑他跟那罩子根本就是连在一起的。和西西弗斯大叔一样,懒汉也只会做一件事。每天一到中午时分,他那个圆滚滚的肚子会打开一个口子,从里面弹出两块浅棕色的肉块。我有一次好奇,就问他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的肝啊。”他叽叽地笑。
  “谁会有这么多的肝啊。”我看着罩子里堆积如山的棕色肉块。那里头有些放得太久的甚至都开始腐烂,变成散发着臭味的形状。
  “因为我是普罗米修斯啊,智慧的守护神,叛逆的盗火者!天父降下谕令,让飞鸟来啄食我的肝。那些被吃掉的,第二天就会长出来。”他用咏叹似的语调说。
  “飞鸟?”我看着罩子里面,找不到一个活物。
  “如你所见,没有飞鸟。”他顿了一下,“也许过段日子,它们连烂都不会烂了。”
  每到这时,他总会出神地望着山上的西西弗斯,不再说话。而我则开始练习跑步。父亲说过,夸父的命运就是跑,往更远的地方跑,在跑步中变得更强壮。我能感受得到这些变化。这一年里,我跑步的范围越来越大,身材也越来越高,从一开始只够得到罩子的边角,到现在可以看见罩子的顶端;从一开始迈开脚只能扬起尘土,到现在踏下一步就能听到大地的震响。我终于也长成了父亲那样庞大的身体。
  终于有一天,在例行闲聊结束后,懒汉不再看着西西弗斯,而是看向跑步的我——也许他从很久之前开始就这样做了,只是那一次我才感受到了身后的目光。那天是一年的最后一天,越過黑夜,就要迎来日出了。我正要开始每天不变的跑步练习,却不免多愁善感地分心想起很多事情。懒汉看向我的目光,让我莫名其妙想到了一年前父亲离开时欲言又止的表情。
  “有事找我?”我问。
  他沉默了一下。“你知道明天就是日出了吧。”
  我点点头。
  “每年我都会送走一个夸父,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明年了。”他叹道,“喂,孩子,你的父亲跟你说了没有?”
  我心中一动。刚才的直觉原来没错,父亲当时确实有话要说。
  “你知道我父亲要说的话?”
  “看来是没有。”懒汉又发出那种叽叽的笑声,“我当然知道,因为那些事情本来就是我告诉他的。你呢?”
  他用蛊惑般的语气问我,“你呢?你也想知道吗?”
  玻璃罩子里的雾气忽然变得浓烈,像是湖水蒸腾刹那的欢呼雀跃,也许正代表了他变幻不定的心情。我看了看脚尖,又看了看东边,那里已经隐隐浮现了一道白线,距离日出时分不会太远了。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周围安静得过分,抬头一看,高山上的西西弗斯不知何时停在了山腰处,正偏过头来看着我。相识以来,这个沉默寡言的大叔第一次在我面前停下做到一半的工作,而他望向我们的表情里透着悲哀。
  “普罗米修斯,你这道破一切的嘴啊。”他叹道,声音低沉若隆隆的滚石。
  “他一年前也是这样说的。”普罗米修斯叽叽地笑,“该知道的,他一样清楚得很,但他的选择就是不说,把坏人角色全扔给我一个人当。”   他看着我,就像我的表情已经暴露了渴望。
  “孩子啊,你只是个机器。”他说,“你注定要追赶太阳,注定是要毁灭的。”
  空气开始变得潮湿,东边的天空覆盖着一整片白茫茫的颜色,那是太阳的先驱们,一片片飘浮在天上的云。在这一切全被染上金黄的颜色之前,我背对着它们,用这辈子最大的力气奔跑。
  高高的大山和雾气蒸腾的玻璃罩子,转眼间就被我甩在身后,但普罗米修斯的那些话却始终跟着我。不用回头,我仿佛都能看到石头从山顶滚落的模样,一次又一次,重复不断,像是绑在西西弗斯脖子上亘古不变的命运。
  西西弗斯是个机器。普罗米修斯说。他和高山,和石头,和那长长的导轨融为一体。他们加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吸收低功率的辐射能来运作,并将其中部分转化成机械能,再转化为大功率电能的完整系统。
  至于他自己,普罗米修斯,是一个微型的生物圈。准确来说,是生物圈里的中央电脑。借助西西弗斯提供的电源,他维持着玻璃罩子里的温度和湿度,滋养着草木植被,并定时将提取出来的纤维素和蛋白质制作成适合动物食用的餐点。也许在很久以前,真的曾有飞鸟啄食他的“肝”,可是从两年前开始,那罩子里就已经没有任何活着的动物了。
  而我,还有我们夸父,是“原料”的采集者。
  或者说,是原料本身。
  普罗米修斯告诉我,如果机器可以自我繁殖的话,它应该同时具有两个基本功能。第一,它必须能够构建某一个组成元素和结构与自己一致的下一代;第二,它需要能够把对自身的描述传递给下一代。这样,只要有合适的原料,它就可以根据描述的指示,生产出下一台机器,并且把描述的信息也传递给这台新机器。随后,新机器启动,再进入下一个循环。
  构成夸父身体的,就是无数个这样的微型机器。它们从构造之初就被赋予了指令,要生产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东西,而这其中不可缺少的就是一种罕见的金属元素。夸父在跑动的过程中接触到空气中的这些金属元素,其中一部分会被身体吸收、构造、再生产,从而在身体里形成更多的机器。跑得越多,长得越高,这就是夸父身形巨大的秘密。
  最后,在日出的这一天,我们被收割殆尽。
  “这是你想要的吗?”
  普罗米修斯的质问又在我耳边响起。我重重摇头,加快脚步,从疲惫的身体里挖掘出每一分力气。天已经亮起来了,来自身后的热浪一波接一波,像是要把我的背熔化——不,也许它真的已经熔化,只是构成我身体的机器不断地在跑动中生产,增殖,用比熔化更快的速度修补着背部,发育出更加坚固的外层。
  我累了,却也正在变得更高大,更强壮。我的每一步能迈出越来越远的距离,就这样继续下去,我迟早能赢下这场竞速。
  就在这时,我一脚踏空。
  一道裂缝仿佛突然之间就出现在我身前,然后我一脚踏空,直接掉下去,重重摔到了底。这裂缝狭长,看不见头,底下血红的岩浆开始溢出,像是一双看不见的巨手用力撕开地面后留下的伤口,我挣扎着爬到石壁上,往上看,却只能看到两面石壁之间的一线天空,那是我连视线也难以触及的高。
  不能停在这,我必须继续往前——就在我手脚并用试图爬上去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旁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一转头,我看见一个灰色的小人也趴在石壁上。他看不见我,只是用手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周围,像是要找出刚才这一声巨响的来源。
  “我知道是你来了。”他说,声音苍老,“和一年前一样,你的脚步像是隆隆的战鼓。”
  他认错了人,可他认识我的父亲。
  我没有说话,而是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他。他立刻抓住我的手指,欣喜地拍了两下。
  “我要感谢你这健壮的身体,是你的脚步震开大地,让我离开那个漆黑一片的地方。”他激动地说,“虽然我没有眼睛,看不到外面长什么样,也看不见你,但我愿意衷心为你祝福,只是请求你帮我做最后一件事。”
  “送我到一个我可以死去的地方吧!”
  他说这话时语调变得平稳,倒是我差点从石壁上掉下去。
  “为什么!”我说,“我可以带你回到地上,让你看看外面的世界,或许你就不会想死了。”
  “我到过,虽然看不见,但我到过。”
  他似是在笑,“这一年里,我攀上过高山的顶峰,也走过结冰的湖,我见到过不断将石头推上山的勇士,也和以身饲鸟的智者长长地恳谈过。我想,我已经见识过太多曾经不认识的美好,甚至太多了。”
  “那个叫普罗米修斯的智者告訴我,我是在某一个松软的岩层中钻道探测的机器,这一生本该都在那片漆黑里度过。可是我太老了,我的钻头已经穿不透地表以下那一道坚硬的岩层,我再也回不去了。一年前你为我打开通道,让我来到地上,今天我再次遇见了你,这是上天的召唤,我会顺应这个召唤,去我该去的地方。”
  我强忍着厌恶才没有抽回手指,但他察觉到了这微小的颤动。
  “对了孩子,你是夸父吧。”他充满歉意,“抱歉,今天是日出吧,耽误你追赶太阳了。”
  “我是夸父,但我不追赶它。”我生硬地说,“我会离它远远的。”
  “离太阳远远的。嘿。”他咀嚼着这句话,似是觉得有些好笑。
  “那么,你又是什么呢?”
  这问题像是该由我问,却反从他口中说出,仿佛由此带上截然不同的意义。这一瞬间我突然感觉有些恍惚。那些喧嚣的风声从我耳边如潮水一样退去,冰冷的石壁也不再冰冷,我听到脚底下的岩浆翻滚着往上涌,而他仿佛也感觉到从下而上的热浪。
  “原来就在这里啊。”他松开我的手指,“永别了,孩子。”
  他纵身一跃,如同一颗石子投入火红的岩浆之中,转眼不见踪影。这时候岩浆忽然开始往下退,就像它涌上来时那样的迅速,不一会就重新退回到岩石的缝隙之中,只留下少许残留的温度。周围出奇地安静,刚才发生的一切仿佛只是个梦。
  可我明白,这不是梦。
  我趴在石壁上,将脸埋在还有余温的石头里,久久都睁不开眼睛。终于我又开始爬,往上爬,这个裂谷虽然深,但也总有被爬到顶上的时候。当将要重新呼吸到大地以上的空气时,我下了决定:我要继续往西跑,无论发生任何事,绝不回头。
  然后我爬上地面,看到太阳就在正西的方向。
  东升西落,这一天原来就快过完。
  我忽然想笑,就大笑,笑得几乎喘不过气。劳累了一天的身体再次被我激发出力量,重新出发。攀登之后的脚步有些踉跄,但跑吧,跌跌撞撞地跑,手脚并用地跑,一路向西而去。我掰断挡道的山峰,踏平碍事的丘陵,在大地上走出一条笔直的大道。大道的两旁有冒着蒸汽的淡水湖,它们已经干涸无物,露出光滑的底,像是被我一口喝干。
  那个血红的火球就在前方,我离它越来越近,从它身上散发的热量不断侵蚀着我的身体。与此同时,还有另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撕扯着我,仿佛要将我掰成碎片。普罗米修斯曾告诉我,追逐太阳的结局就是会找到这个世界上唯一符合洛希极限的点。那里有着全世界最强的潮汐力,可以将我的身体分解,让那些细小的机器带着构成它们的金属元素升上太空,在那里重新组合成飘浮的物资库。
  我已经看到他们了,那些名为潘洛斯三角的奇妙物体就悬浮在我头顶的天空,仿佛经久不散的灵魂。他们是我的先祖——世世代代的夸父。
  我的身体开始分崩离析,变成大小不一的碎块。漆黑的躯体绕着我旋转几周,安静而优雅地沿着螺纹状的弧线飞上太空。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眼前的一切也开始扭曲,我隐约看见高山上滚落的石头,空荡荡的玻璃罩子,还有一颗石子投入岩浆中激起的浪花。
  头顶上的潘洛斯三角渐渐成型,我仿佛听到它的声音。“我们生活在这里面吗?”它问。
  我们早在诞生的那一刻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我说。
  【责任编辑:迟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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