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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需要各种情报信息的汇总、梳理和辨别。这些情报信息的来源需要信息化平台的支持从而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对现场处置提供准确可靠的源头依据,给现场指挥部作出准确周密部署提供信息来源。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利用信息化平台的各种数据已经成为现场处置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信息 信息上报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其起因,都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整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必然有种种表象,这种表象甚至袒露在外,完全可以进行推断。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建立有效的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制度,以提高应对事件的反应能力。根据形势的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受理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的职能部门。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归口管理、报送,并开展专题性研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有价值的材料和工作建议。
一、信息的分析
信息分析是指对相关的数据进行探讨和加工,使之形成对解决特定问题有用的新的信息。可以认为它是一种以数据为研究对象,根据拟解决的特定问题的需求,找出与之有关的关系并产生结果,最终得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新的信息的科学过程。
(一)信息分析的目的
1.对收集的广泛的离散状态的无序信息进行整理,从中筛选和提炼出对发生事件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2.从所研究的有关客观事物点滴的、局部的、不完整的信息推断中能正确认识该事件全貌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信息。
3.根据掌握的本地区群体性事件的过去和现在的信息,推演出能预测其未来事件发展状态的信息。
(二)要掌握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分析方法
在对群体性事件信息分析的实际工作中,大体上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大类别。
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在对收集的有关群体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时可采取以下两种基本方法:一是采取定性分析法,就是要求在收集到的大量的数据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中找出研究对象的内涵、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从而形成概念、观点。找出群体性事件是否可能发生,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等分析结论。二是采用数字方法和工具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揭示现象和事件内在的数量关系。通过对发生群体性事件次数、人数、发生地区及事件引发原因的定量分析,可以发现事件发生的规律,为有效预防事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除此之外,随着计算机的普遍使用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信息分析正走向计算机化和系统化的道路,如建立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信息分析的计算机化涉及三个方面:办公自动化、数据化和信息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主要用于分析研究的日常工作如情报信息的收集、储存、查找和分析等工作。数据库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将研究的内容作为基本素材纳入库中加上从各方面收集的资料构成文献型和事实型数据库,供进一步分析研究。这种数据库经过一定的积累,配上适当的量化功能,还可以产生新数据,这有利于提高信息分析的质量,还可能拿出新的信息产品,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帮助。
二、信息的报告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
及时收集、分析和迅速报送紧急信息是各级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公安机关只有及时将重大情况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才能为上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如果对发生群体性事件苗头的信息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就可能错失处置的良机,使个别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给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工作造成被动,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及时报送紧急信息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切实增强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紧急信息要亲自负责,亲自检查督促,发生紧急信息迟、漏报或错报、谎报的,主要领导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警种、各部门要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规范信息收集报送机制,绝不允许发生迟报、漏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问题。
(二)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紧急信息
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是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报送意识,对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要按照边处理边报告的原则,在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特别重大紧急的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公安部,并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报告公安机关采取的工作措施。上报情况既要报告事件的初始情况,更要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既要报告发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也要报告采取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既要报文字信息,也要报照片信息,有条件的还要报送声像综合信息,在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总结材料。
(三)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各警种都要建立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安机关的办公室、指挥中心作为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担负起检查督促各部门、各警种开展好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要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对迟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清原因,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渎职责任。
参考文献:
[1]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巡逻防控应急处突训练教程。河北公安警察职学院自编教材.
作者简介
刘涛(1980- ),男,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治安训练部教师。
(责编 张宇)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信息 信息上报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其起因,都是主、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整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必然有种种表象,这种表象甚至袒露在外,完全可以进行推断。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建立有效的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制度,以提高应对事件的反应能力。根据形势的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受理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的职能部门。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归口管理、报送,并开展专题性研究,为解决带有普遍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有价值的材料和工作建议。
一、信息的分析
信息分析是指对相关的数据进行探讨和加工,使之形成对解决特定问题有用的新的信息。可以认为它是一种以数据为研究对象,根据拟解决的特定问题的需求,找出与之有关的关系并产生结果,最终得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新的信息的科学过程。
(一)信息分析的目的
1.对收集的广泛的离散状态的无序信息进行整理,从中筛选和提炼出对发生事件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2.从所研究的有关客观事物点滴的、局部的、不完整的信息推断中能正确认识该事件全貌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信息。
3.根据掌握的本地区群体性事件的过去和现在的信息,推演出能预测其未来事件发展状态的信息。
(二)要掌握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分析方法
在对群体性事件信息分析的实际工作中,大体上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大类别。
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在对收集的有关群体性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时可采取以下两种基本方法:一是采取定性分析法,就是要求在收集到的大量的数据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中找出研究对象的内涵、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从而形成概念、观点。找出群体性事件是否可能发生,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等分析结论。二是采用数字方法和工具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揭示现象和事件内在的数量关系。通过对发生群体性事件次数、人数、发生地区及事件引发原因的定量分析,可以发现事件发生的规律,为有效预防事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除此之外,随着计算机的普遍使用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信息分析正走向计算机化和系统化的道路,如建立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信息分析的计算机化涉及三个方面:办公自动化、数据化和信息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主要用于分析研究的日常工作如情报信息的收集、储存、查找和分析等工作。数据库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将研究的内容作为基本素材纳入库中加上从各方面收集的资料构成文献型和事实型数据库,供进一步分析研究。这种数据库经过一定的积累,配上适当的量化功能,还可以产生新数据,这有利于提高信息分析的质量,还可能拿出新的信息产品,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帮助。
二、信息的报告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
及时收集、分析和迅速报送紧急信息是各级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公安机关只有及时将重大情况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才能为上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如果对发生群体性事件苗头的信息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就可能错失处置的良机,使个别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给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工作造成被动,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及时报送紧急信息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切实增强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对紧急信息要亲自负责,亲自检查督促,发生紧急信息迟、漏报或错报、谎报的,主要领导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各警种、各部门要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规范信息收集报送机制,绝不允许发生迟报、漏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问题。
(二)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紧急信息
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是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报送意识,对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要按照边处理边报告的原则,在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特别重大紧急的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公安部,并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的意见,报告公安机关采取的工作措施。上报情况既要报告事件的初始情况,更要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既要报告发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也要报告采取的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既要报文字信息,也要报照片信息,有条件的还要报送声像综合信息,在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总结材料。
(三)加强对紧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
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各警种都要建立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安机关的办公室、指挥中心作为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担负起检查督促各部门、各警种开展好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要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对迟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清原因,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渎职责任。
参考文献:
[1]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巡逻防控应急处突训练教程。河北公安警察职学院自编教材.
作者简介
刘涛(1980- ),男,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治安训练部教师。
(责编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