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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电子技术发展越来越快,信息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加之,随着闫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此对某些新闻报道有异议而引起的纠纷,有逐步增多的趋势,为追究新闻媒介或报道法律责任而发生的新闻诉讼已不鲜见。在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地有某些人以保护合法权益为借口,抵制舆论监督,为不良行勾、歪风邪气辩解,蓄意泄愤闹事,但这毕竟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