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役权相关论文
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理论界呈现出多种解释路径。具有成员权属性的宅基地资格权和财产权的体系交叉难以完成宅基地上财产权益链......
我国现行物权法上的主要适用于调节土地利用关系的地役权制度,已难以满足实际的需要。为适应社会的变迁、发展与进步,提高土地及其......
不动产役权作为一种私法上的用益物权,可以在供役不动产设置负担义务,也可以为需役不动产带来使用价值的权利.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
随着民法典的编纂,《物权法》的地役权规范应予完善,思路是在立足于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借鉴传统民法经验。在名称和内涵上,为了避免......
我国《物权法》第十四章共14个条文规定了地役权制度,意义重大、深远,但条文间不无抵牾,且适用范围仅限于土地的利用关系,远不足以......
现代地役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是最古老的用益物权制度。由于它在提高不动产利用效益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因而相继为大陆法系和英美......
2007年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地役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首次被确定。在地役权制度施行的十余年里,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随着社会的变迁与不断发展,经济的日益增长,以土地利用关系为限的地役权制度,愈发难以满足资源利用的多样化需求。不动产役权应当......
用益物权的客体应限定为不动产,《物权法》以动产作为用益物权客体的规定应予删除,用益物权的一般效力、行使原则、消灭原因等通用......
役权与城市规划在产权配置功能及不动产利用与限制方式上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且可以自身独特的制度优势补充、调和城市规划。为应......
地役权是最古老的物权制度,其产生甚至要早于所有权。我国物权法地役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出现了交叉区间,但二者的区别也非常......
地役权为一种重要之用益物权,因应地役权之现代化,我国台湾地区本次"民法"物权编修正,研议就地役权之适用范围予以扩大,将传统仅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