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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建设部发布文件指出:将在建设领域废除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过渡时间定为5年.2007年11月建设部又发布补充通知:为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再设5年的"临时缓冲期".文章对五年的过渡期未能实现平稳过渡的本质原因进行分析认为,一方面在岗项目经理由于自身以及客观环境的影响,短时期内完善并达到建造师所要求的知识体系确实存在较大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的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导致企业选聘项目经理时注重其承揽工程的能力、融通资金、收回工程款的能力,以及驾驭不同劳务作业队伍的能力等,这与建造师资格所认定的能力还有很大差距,致使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不能被企业委以重任.为此提出实现平稳过渡的关键一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完善一个对项目经理的评价、考核机制,从而为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全面推行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