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视野下的缓刑及其完善

来源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m_crscd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缓刑制度是一项具体运用刑罚的制度,是刑罚裁量及执行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伴随着近代刑事实证学派的兴起和刑罚改革运动的展开而在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中得以确立的,是刑罚种类和刑罚适用方法不断进化的结果,也是在刑罚经济性、节俭性的思想支配下,为尽可能减少短期自由刑对犯罪人所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而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它在预防犯罪、矫正罪犯、实现刑罚的个别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缓刑是人民法院对判处较轻刑罚的罪犯,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较小、再犯可能性很小而适用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由特定机关与相关组织配合对其进行监管,以促使其悔过自新的一种刑罚制度。我国《刑法》在第72条~第77条,以及第449条对缓刑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及其具体规定进行研究,进而提出改进或完善的政策性建议,是刑事政策学的一项基本任务。 本文拟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我国缓刑的确立、发展和完善,缓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状况等问题进行探讨和阐述,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缓刑制度的健全完善各抒己见。
其他文献
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关注较多的热点之一;死刑作为国家运用刑罚权抗制犯罪的一种手段,也是刑法学研讨中一个颇被青睐的话题。那么,以现代社会发展所要求的“刑事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国家治理基本上属“人治”,鲜有“法治”。经历了“十年浩劫”及其严重后果,促使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逐步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
会议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卓越的领导人之一。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以其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对法治价值的真诚确信,成为新中国最早倡导法治和司法公正的缔造者,为中华人民共和
会议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致人死亡罪,是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中确定的新罪名,法学界一些同仁将此类有关的犯罪归纳为邪教组织犯罪。自此,邪教组织犯罪一词频频出
公众意见与犯罪学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就是针对犯罪和越轨行为而进行的综合治理吗?这又何来“犯罪学反思”?岂不是多此一举?但是并非对犯罪的一切认识都是作为一门科学
会议
骗逃铁路运费的行为,是指以铁路运输合同的“合法形式”为掩护,匿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数量,以相对较低的货物运价号替代相对较高的运价号或者以相对较少的重量(数
会议
一、承保范围:PICC货物“一切险”与“平安险”、“水渍险”在条文的制定上统一规定在同一货物保险条款中,内容重叠。PICC“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平安险、水渍险以及除列明的
从1983年以来,作为一项刑事政策的“严打”斗争不时地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对于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威慑效果。但是,古人云:防范于未然。正如医学上“预防优于治疗”不言自
会议
本文对汉语的规范化及语言文字学科的发展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取
本文对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任何一个民族在社会现代化和现代民族意识形成过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