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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现行金融组织主要包括官方的正式金融组织和非官方的非正式金融组织。从现实经验判断,农村地区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存在就意味着已建立的正式金融不能满足农民现实或潜在的金融借贷需求。本文为理解农村正式和非正式金融组织提供一个新的分析框架,论证了农村二元金融体制的合理性,并着重于研究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农民借贷决策之间的差别。本文认为,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异质的借款者和异质的贷款者,其中正式金融组织拥有国家强制力量的优势,而非正式金融组织则有社会联系、文化传统及个体信息优势。同时农民借款者之间也存在个体信息差异,对于贷款者的两种差异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这就构成了异质性借款者和异质性贷款者相互匹配的内生的区分激励,也就成为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一个理论解释了。正确理解我国农村存在的二元金融结构对我国农村如何开展金融制度改革,提高农业的边际产出从而保证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实施而不至于陷入李嘉图-舒尔茨的经济停滞状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