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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河湖生态补偿与生态赔偿制度实践具体针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补偿较少,主要集中在对水量和水质的控制方面,缺乏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现阶段,我国流域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的形势较为严峻。开展河湖生态修复、物种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地表水利用、拦沙保土、水域景观维护、地下水保护等多种水生态功能恢复成为必要,需要结合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过程中的相关利益方关系,开展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相关损失补偿的系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实现重要水源地保护、水域景观维护、水生生物保护、河流生境形态维护、湿地保护、生态需水保障,以及水源保护,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