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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公民教育既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理论问题.如果不能理解公民的含义,那么也不可能理解公民教育的含义.但是,公民及公民教育本身概念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要想准确把握公民及公民教育,就必须对二者进行思想史和教育史的梳理.如果说这一思想适合于西方公民教育,那么中国的公民教育所面临的情况就要更加复杂一些,因为:首先公民教育是舶来品,对公民及公民教育的译介、传播及其被广泛接受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如果对这一过程不了解,那么也很难了解中国的公民教育应该如何定位以及如何落实.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首先将对西方公民、公民教育及其内容进行大致勾勒,说明当代所倡导的公民教育的具体含义是对社会主体——公民进行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等.在引介吸收西方公民教育理论的同时,对我国公民教育的发端、传播及其逐渐确立的过程进行了勾勒,并对目前理论界关于公民教育的讨论进行大致的梳理.本文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介绍各国公民教育的实践经验.这一部分将分为两个小节,分别介绍了国外公民教育的政策保障和公民教育的现状及其实践策略.在这一部分,囊括性地介绍了世界各地、各民族开展公民教育的成功经验,并指出它们所面临的问题.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能够从世界各地开展公民教育的实践策略中总结出规律性的内容,加以概括和总结之后,审视其是否能够为我所用,即它们对我国的公民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在什么意义和层面上有借鉴意义.第三部分集中介绍了首都北京开展公民教育的大致情况.本文认为,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层面,北京市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理论上的创新主要包括重新界定公民教育与国家意志之间的关系;重新界定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公德"和"私德"之间的辩证关系.从实践层面,认为北京市青少年学生公民教育国际论坛作为一项教育机制创新,具有代表性;而"美德在我心"等教育实践不仅仅体现了古今中外公民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而且从根本上体现了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