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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设施运行和相关的实践活动,都要确保公众成员受到的辐射照射处于可接受的限值之内,并要达到残留放射性的材料产生的照射可以控制的目标。遵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导则等的规定,本文提供了实施放射性物料解除管制的操作流程,如果采用建议的操作流程,核设施以及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运营者就可以对办公设备、计算机、手持工具、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金属废品等放射性物料进行解除放射性管制和再循环再利用,进而能够确保满足GB14500-2002中建立的要求,同时也能确保公众受到的放射性剂量将满足适用的管制标准和最优化原则(ALARA,As low asreasonably achiev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