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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由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恶化,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和披露环境信息的问题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2005年末发生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和北江镉污染事件使相关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承受很大的公共压力。本文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以石油化工业和钢铁冶金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和盈余管理水平的变化以及两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两起污染事件发生后,相关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调减利润和增加环境信息披露程度的行为,其环境信息披露存在公共压力动机,钢铁冶金业公司甚至把增加环境信息披露的决策纳入到应对公共压力的整体战略决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