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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2004年6月,被告人张北海、胡英华等为骗取贷款,通过被告人陈超以支付高息为名,诱使西安大信公司将200万元资金存入西安市商业银行盐店街支行。被告人白林将大信公司的开户资料及预留印鉴的印模抽出复印,交给张北海伪造相关资料和印章,同时持伪造的大信公司介绍信、委托书、存款单等将大信公司的200万元存款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