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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我国引入融资租赁制度。因我国物权公示、所有权等法律制度与融资租赁发源地有所不同,在法律移植过程中涌现一系列不同的问题,尤其《物权法》出台后,融资租赁物善意取得法律问题凸显。通过融资租赁物善意取得案例分析,发现案件焦点多与租赁物的公示情况密切相关。所以从融资租赁物所有权的特殊性、融资租赁物公示制度等方面探析租赁物善意取得产生原因;以善意认定、交付方式等角度切入分析善意取得融资租赁物的特殊性;针对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对出租人所有权保护效果并不理想的现状,拟提出通过加强监管及引入信用保险等方式保护出租人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