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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林权流转审批事项法律性质的分析,研究了林权流转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性,以及林权流转中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研究结果表明:林权流转行政许可事项的确定应当建立在政府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基础上,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扩大化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