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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西方犯罪学实证研究范式的历史擅变,明白了我国犯罪学实证研究的整体状态。我国犯罪学如何在实证研究上实现超越,怎样促进我国犯罪学的发展如何实现犯罪学价值便是人们面临的现实任务。很显然,目前这种所谓的实证研究,从整体上满足于一种形式观念上的东西而没有赋予实际具体的、有实质性进展的内容,是很难让人信服与发挥现实作用的,或者更为准确地说,从西方犯罪学实证研究随着西方社会不断变化所发生的范式擅变之中感悟到的实质精神与核心内涵是什么?这种方法获取知识满足当时的需要体现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文社会理念或者社会观念?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犯罪学界当下的“实证研究”应该在立足我国社会结构与社会情势下,有着自己本土的、现实的历史内涵。在实证研究时,应该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恰当地进行选择,正确处理好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在实证调查研究方法上需要大胆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