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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借鉴其他省份中小企业上市扶持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新疆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从上市扶持对象界定、上市需求刺激和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三个方面出发,建议政府可以采用实地考察和企业报名的形式,建立中小企业信息资源库,重点培育够条件的企业,时刻关注有潜力的企业,长期服务和规范基础相对较差的企业,预选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长期规划,坚持不懈地实行跟踪指导、分类服务,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制度。政府必须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把握企业的主观认识和客观环境。对于具备上市条件但不愿意上市的企业,要通过专家讲解,纠正认识偏差来实现上市;对于不具备上市条件但希望上市的企业,通过建立专家智囊团队,提供技术、资金、管理建议来实现上市;对于既不具备条件又不愿意上市的企业,则放弃,暂不纳入上市后备库,但仍应该持续关注。政府必须做好配套投入,针对人才、信息、市场、技术等资源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并与金融机构、风险与创业投资机构以及证券、产权交易、资产评估、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中介尽责”的原则,形成中小企业上市扶持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新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良好格局。最后,新疆要多向东南沿海省份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区实情,融会贯通,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