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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近几年来煤炭生产企业发生的事故,有历史上“有水快流、有煤多出”的煤炭工业发展方针留下的、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规模的小煤矿造成的原因;有“急功近利”的价值观直接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从而为煤矿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造成的,反思煤矿安全事故频繁爆发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企业安全生产欠账太多。据统计,目前我国仅国有煤矿安全生产欠账就达40亿元之多。其二,劳资关系极不平衡,许多矿主安全生产和尊重生命的意识薄弱。其三,缺乏以人为本的法律、制度环境。对安全生产依法监管监察不利,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我们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少,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有许多难度,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执法难现象在煤矿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这个角度讲,煤矿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用好法治这个“利器”,只有这样,依法管理煤矿并实现安全生产才能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