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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法家法治理想的批判主要有两个标准:①传统的道德标准,司马谈"严而少恩"、"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的评价具有代表性;②现代西方法治的标准,主要是利用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等理论对法家所坚持的君主专制进行批判。前一个标准体现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的直观的道德评判,它忽视了一个重大问题:秦朝"严而少恩"的法律与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百多年实施的法律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