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背景下《森林法》的修改——以林农的权益保障为视角

来源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hua996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此次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明晰产权,保障林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权性质上虽属私权,但由于森林具有经济和生态双重价值,也应受一定公法限制。现行的《森林法》过度强调了对林权的管理和限制,为此,《森林法》的修订应考虑调整立法理念,通过与《物权法》的衔接,全面实现林权的私权自由与公法限制的平衡和和谐。
其他文献
世界上湿地种类繁多,状况各异。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必须要立足于湿地的历史演变和面临的现状来分析湿地保护主流化存在的障碍和挑战,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发挥法律强
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国湿地资源丰富,但遭受破坏严重,立法滞后、无法可依是主要原因。总结回顾了目前我国湿地立法概况和特点,指出我国湿地水资源亟待
本文在介绍GMS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参与走廊建设的几个非政府组织的情况;然后从国际和国内的角度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以及存在的局限;
“限塑令”曾在社会上吹起了一阵环保之风,它促进了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提高。在“限塑令”实施已逾一年之际,本文介绍并分析了“限塑令”的实施状况、不足之处及其对环境
除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外,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是环境资源法学不同于其他部门法学的重要依据,本文试通过讨论构建区域环境行政协调机制的立法问题着手,分析遵行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
会议
对生物遗传资源进行法律保护是生物多样性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得以维持的基础。而在遗传资源的保护中,对农业遗传资源的保护则直接关系直接关系
本文结合实际分析目前我国《森林法》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森林法》的一些具体规定与实际不一致,有必要修改我国的森林法规,以求完善我国的森林保护体系,针对具体条文设计方
当前,政府手段仍是我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主要措施。但生态效益补偿不能单靠政府补贴,应引进市场补偿机制。作者从公益林生态效益概念入手,分析了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的重
水资源补偿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环节。水资源补偿机制研究有助于维持正常的水循环和水体功能、保证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良性开展、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理论与现
会议
墨西哥是一个水资源既不富足也不短缺的资本主义发展中国家。秉可持续发展理念,它在水资源法律与政策中注重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供应。通过明确承认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将保护重要生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