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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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仍然受制于当地的党委和政府,这样人财物管理现状引发了如司法地方化、司法不公等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成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笔者对我国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现状进行简单的概述,指出我国地方法院人财物仍然受制于地方的党委和政府的现状,同时笔者对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现状所导致的司法地方化、司法不公,司法资源的配置,以及与国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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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仍然受制于当地的党委和政府,这样人财物管理现状引发了如司法地方化、司法不公等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成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笔者对我国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现状进行简单的概述,指出我国地方法院人财物仍然受制于地方的党委和政府的现状,同时笔者对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现状所导致的司法地方化、司法不公,司法资源的配置,以及与国家司法权冲突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从实现司法公正、顺利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及遏制司法腐败等方面入手对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理论、法律和实践积累两方面,对推进改革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述,最后笔者从我国司法的二审终审制及我国法院的现状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到的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在国家一级和省一级成立专门司法管理委员会,实现对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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