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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随之而来的困难和阻力的渐渐彰显,学界在继续保持前瞻的同时,把目光投向了过去。试图通过对包括清代在内的传统司法特征的探询,求得对当前困惑和问题的解答。本文拟从中国政治的官僚属性出发,以此为切人点从另一个角度探讨分析传统司法的特征,并从一侧面回应目前学界关注的问题。在研究材料上,主要利用了辽宁省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州县衙门司法档案。在研究对象上,本文将讨论范围限定在州县一级的地方司法,以盛京地区的地方司法机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