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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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产权诉讼中常常需要对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查证,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技术问题的查证程序和途径很不完善.根据我国现行程序法,技术问题的查证途径主要有司法鉴定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三种.这三种制度从法律规定到实践运行中均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与之相关的质证、认证程序展开不充分,使得对技术问题的查证、技术事实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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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2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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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知识产权诉讼中常常需要对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查证,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技术问题的查证程序和途径很不完善.根据我国现行程序法,技术问题的查证途径主要有司法鉴定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三种.这三种制度从法律规定到实践运行中均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与之相关的质证、认证程序展开不充分,使得对技术问题的查证、技术事实的认定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瓶颈问题.为此,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在充分分析相关制度缺陷、借鉴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总结知识产权诉讼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实践,对完善这三种制度和相应的配套程序提出了建议和构想,试图构建起一整套规范、科学、高效的查证机制,解决这一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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