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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还是学者们的观点,都在采矿权出让合同应属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协议方面因行政法或民法的视角不同而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采矿权出让合同纠纷往往只能在民庭上得到解决,但是却引发了诸多问题。采矿权出让合同应为行政协议。行政协议诉讼的司法审查会涉及合同中行政机构的定性、行政机构的职权行为审查,以及行政协议的程序正当和内容有效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