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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轨少年的处遇是中西方少年司法的重要部分,包括基本理念和具体制度。在西方社会,越轨少年处遇的基本理念犹如一个钟摆在“惩罚”扣“矫治”之间摆动,寻找一个平衡点。对此,美国学者提出干涉理念和转处理念。笔者结合中国具体情况,将越轨少年处遇的基本理念定位于转处理念,并提出在我国现有的少年司法体系下,充分利用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对越轨少年处置的权限,最大可能将部分越轨少年从正规的刑事程序中“转出”,利用社区矫治的方式保证越轨少年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再社会化,重回社会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