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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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鸣正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的一起摩托车事故,结合涉案人员损伤与车辆和树木等痕迹检验比对结果,分析摩托车司乘人员的运动过程并对涉案当事人致伤方式进行推断,为桦甸市人民法院量刑审判提供证据参考。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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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鸣正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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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鸣正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的一起摩托车事故,结合涉案人员损伤与车辆和树木等痕迹检验比对结果,分析摩托车司乘人员的运动过程并对涉案当事人致伤方式进行推断,为桦甸市人民法院量刑审判提供证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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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不论眶内壁骨折的严重程度如何都不适用《标准》第5.2.4.f)项的规定,如有复视、眼球内陷等功能障碍,应比照其他相应条款进行评定。遵循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眶内壁骨折合并鼻骨骨折、上领骨额突骨折,双侧眶内壁骨折的损伤程度均应评定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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