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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经济活力进一步释放,对于建立一个公开公正、流通灵活的土地市场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从1997年中央11号文到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再到2004年11月国务院28号文又发出《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我国一直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违法圈占土地、非法交易行为仍然屡禁不绝,大案、要案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造成的,只有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本文从如下几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存在是土地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二、实行集体土地国有化的条件已经具备
三、健全法制,实现土地使用权配置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