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中的个人资讯独有权

来源 :第四届明德民商法学博士论坛——“侵权行为类型研究”专题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oblinze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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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代,互联网已经把全世界连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结构。可以说,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极为便捷的服务,也正是由于它的便捷,因而也为互联网上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使当代社会的人的民事权利更容易受到通过互联网而实施的侵权行为的侵害。同时,网络的日新月异,使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亦快速发展。虽然电子商务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运行中却存在不少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网上交易对个人资料带来的潜在威胁是阻碍消费者上网购物的重要因素。法律作为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由于网络技术的超速发展,又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急需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就是从网络环境的角度对个人资讯的支配、使用、管理和法律保护等方面问题进行的尝试性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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