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节能工作缺乏强制性制度安排和行政执法是导致《节能法》实施不利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深入分析了现行《节能法》在节能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国内外在相关方面的实践进行了探讨,并对建立节能行政执法体系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作者认为,应考虑广泛建立节能和能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高能耗行业,设立准入门槛和淘汰机制;尤为重要的是,应建立节能行政监察执法机构,并赋予较大的行政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