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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外增值税的实践与我国10年来增值税实施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扩大增值税的实施范围、进行增值税的转型,成为了目前我国流转税税制优化与完善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交通运输业属于社会生产和消费中间环节的一个产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转中起着纽带的作用,不将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税制范围,必将影响我国增值税税制的整体机制.本文以公路运输、内河运输、沿海运输与港口装卸的61家企业的数据为依据,测算分析了交通运输业适应的增值税税型与税率,得出了实行13%的消费型增值税,同时配以合适的优惠政策,可以使交通运输业不因流转税主体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增加流转税税负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