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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当前良好的宏观经济形势与国际证券资源竞争的激烈情势共同催生我国证券市场对境外企业的开放,跨国证券融资在我国的市场环境已相对成熟。跨国证券融资将产生不同法域的组织法冲突与行为法冲突,为应对这些法律冲突,发达国家均对跨国证券的发行与上市制定了特殊的制度规则,这些制度规则值得我国借鉴。我国证券市场对境外企业的开放不存在法律障碍,国家与各级监管部门应制定各种效力层次相依且详尽程度不同的法律规则来规制这种跨国证券融资行为。监管部门应从投资者利益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以及监管权配置等方面加强对跨国证券融资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