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济特区是新中国六十年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之一,经济特区立法之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特区三十年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对我国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特别是立法问题作一总结,在国内现有研究基础上对经济特区立法之依据、特点、性质与效力等级,对经济特区双重立法权之定位、区分、协调与发展走向,对经济特区立法之程序、备案、效力与模式,对经济特区立法权限之明确及立法走向
【机 构】
:
华东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特区是新中国六十年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之一,经济特区立法之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特区三十年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对我国经济特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特别是立法问题作一总结,在国内现有研究基础上对经济特区立法之依据、特点、性质与效力等级,对经济特区双重立法权之定位、区分、协调与发展走向,对经济特区立法之程序、备案、效力与模式,对经济特区立法权限之明确及立法走向等基本问题作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夯实基础,推进创新,再续辉煌,服务全局。
其他文献
安全氛围测评是研究企业当前安全管理进程、安全文化发展现状的重要方法。本文通过对以往研究结果的对比分析,在多元统计理论分析基础上,开展实证研究工作,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方法提取和选择了企业安全氛围现状测评的14个关键要素组合及5因子结构,并建立了基于SEM(结构方程模拟)的安全需求-认识-参与模型,针对其因子结构和要素组合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探讨。模型运算及路径模拟结果表明,所提出的因子结构及关键要
和谐社会的内涵非常丰富。如何构建或实现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的一个永恒话题?本文从基本权利及其保护的角度探讨了如何建构和谐社会,提出保障基本人权是建构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平等权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隐私权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础,财产权是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公平审判权是和谐社会秩序的保障,利益衡量是和谐社会权利冲突的解决原则,基本权利制度化是和谐社会权利保障的基础。通过基本权利的建构及其保护,建设有中国特
民主和专制的关系是辩证的,它们此消彼长,走向民主的过程,就是专制不断式微或消亡的过程。但是,人们对民主政体的认识却没有因此达成大致统一的意见,而且情况似乎比想象得还要复杂,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专制与民主的辩证关系以及统治的历史,以追求民主的品质。本文介绍了本人统治与代为统治的概念,探讨了从代表制民主走向代理制民主问题,分析了代表制民主的精神意蕴,指出了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和一党制民主具有同源性。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中国特色,但是或多或少地,现代西方的法律仍然是我们推行法治的样板,是我们发展法治的参照.而现代西方法律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法律自治。法律自治不只是西方法治的一个特征,而且也是西方法律发展的一项成就,西方国家经济的繁荣,政治的清明,人权的保障,很大程度上都受益于此。因此,一定程度的自治,也应该是我们的法律的追求:法律自治的程度如何,也应该成为我们检视法治发展状况的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不仅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司法体制,实现司法公正;普及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也已取得卓著成就。基于此,本文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法治建设的历程,展望了今后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景。
本文是《近世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反思与超越:历史、资源与方法》的引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该书的第一个任务试图论证,清末修律变法实践对“自强”、“求富”精神或者战略的贯彻,对以“模范列强”而图废除治外法权以巩固统治的权宜与战术的执行,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法理学后来的命运与品格,那就是中国法理学必须被纳入到整个中国国家转型、国家重构以及国家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而很难有其独立与自足的地位,近代以来的中
本文简述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立法体制的历史演变,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发展历程,介绍了新中国立法的主要经验。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两个主要参照系:一是与西方法律体系相比,中国强调其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二是与前苏联东欧的传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比,中国强调其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检察制度也随之诞生,到1978年检察制度重新恢复,这段历史时期检察机关经历了产生、发展到中断的过程。对于这段历史的追根溯源有助于探究新中国检察制度产生的原意及实际效用,其领导体制,监督方式等的探索对于今天的检察改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段历史时期检察制度的变迁承载并展现了检察制度与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内在关联。
在举国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有着特殊意义。谈到新中国法制建设与法学发展,自然会联想到新中国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先驱与主要奠基人、当代法学家董必武。董必武从他投身辛亥革命到他逝世,历经六十多年,始终以“明知火坑而故蹈之”’的大无畏精神,与清朝、袁世凯、北洋军阀、蒋介石封建独裁政治,为创建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国进行过不懈的斗
伴随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新中国法律的发展也走过了60周年。这是一段革路蓝缕、跌宕起伏、曲折前进的发展道路,值得人们去回顾、反思和总结,以便鉴往知来、革故鼎新,使中国法律走向科学发展的道路。中国法律的发展道路包括诸多方面。本文仅就其从依附于人到自主发展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