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研究运用GIS技术,以长乐市现状耕地(包含可调整地类)为研究对象,利用2010年长乐市农用地分等更新成果,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评价因子体系,选择质量高、区位条件好、连片性好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分级保护,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鹤上镇,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1.15%,古槐和潭头镇分
【机 构】
: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福建 长乐,350200 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建 福州,350002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运用GIS技术,以长乐市现状耕地(包含可调整地类)为研究对象,利用2010年长乐市农用地分等更新成果,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评价因子体系,选择质量高、区位条件好、连片性好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分级保护,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鹤上镇,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1.15%,古槐和潭头镇分列二、三位,分别占10.89%和10.55%,保护率最大的为文武砂镇,达99.01%.2、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以四等地面积最大,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0.15%,其次为三、五和六等地,分别占总面积的26.36%、19.37%和14.08%.划入基本农田的六至一等耕地面积分别占各利用等别耕地总面积的100%、99.99%、98.96%、91.64%、59.34%和8.61%,可见,基于耕地利用等级的长乐市基本农田划定将高质量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与基本农田保护质量优先的原则相吻合.3、长乐市优先保护区主要分布于由鹤上镇中东部、漳港街道西部、文武砂镇北部以及古槐镇东部组成的沿海平原地带,合计面积占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63.15%.次优先保护区主要分布于优先保护区的周边以及区位条件较差的山间小盆地,其中面积较大的有潭头和鹤上镇,合计占次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22.83%.一般保护区除分布于次优先种植区周边以外,还集中分布于玉田及罗联区位条件差的山间盆地.
其他文献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丘陵山区耕地耕作层覆土需求优先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改进的特尔斐法确定其权重,建立了覆土需求优先度综合评价模型,并以福建省丘陵山区光泽县为例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①覆土需求Ⅰ级优先区的面积约占25.2%,Ⅱ级约占47.7%,Ⅲ级与Ⅳ级约占27.1%;②在离土源点一定的距离内,优先选择Ⅰ级田块进行覆土,该级田块耕作层覆土综合效益高;③若该距离内剥离的耕作层土方量超过Ⅰ级田块
在对国内外移土培肥相关技术标准梳理基础上,总结了我国移土培肥相关标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移土培肥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的目的和必要性.采用系统工程的构建标准体系方法,将标准化对象归纳为条件、行为、过程、成果;从空间和时序两个角度搭建标准体系结构,以时序为主线,空间为辅的方式,将需构建的移土培肥相关技术标准全面的纳入考虑范围;构建了时间维——对象维—层次维三维空间体系框架,基于此框架得到移土培肥相关技术
文章总结了三明市12年以来农村土地整治和旧村复垦工作主要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结合三明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做好三明农村土地整治和旧村复垦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的分析,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论述,进而从调解机构建设、土地登记制度、地籍调查等方面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解对策。
本文通过对厦门城市闲置用地的分析,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宏观发展背景进行了概述,对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的充电网络布局情况进行了介绍,从政府主导、激励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对厦门工程闲置用地用作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的建议进行了论述。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是执法监察的重点防控对象,近年来,莆田市荔城区不断探索和创新国土资源执法临察工作机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预防与监督信息系统,采取"停、发、看、拆、复"五个步骤的要求,真正做到了"违章就查、露头就打、出土就清、抢建就拆",实现了"两违"的"零容忍、零增长",促进"两违"执法监察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管理。
依托新一轮武夷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项目,认真调查武夷山市农村居民点利用现状和空间布局特征,分析全市农村居民点布局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的优化方案和保障措施,为后期农村居民点规划提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土地资源日渐稀缺,非法买卖农村土地的现象日益增多,造成村里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并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本文将通过分析农村非法买卖土地的现状及成因,以及查处农村非法买卖土地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及对策,以期遏制非法买卖土地蔓延的趋势.
就土地收储资金困难和财政拨付体制不合理的现象,对土地收储资金融资风险进行简要分析,进而从抵押制度、还款用途监控、还贷资金来源等方面提出了风险控制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为我国的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指明了方向,即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可以与国有建设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统一是大势所趋.但是,现行法律不仅不能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规范依据,而且限制了集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