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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检察机关面临的紧迫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党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现实要求检察机关更新执法观念,关注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履行检察职能,化解矛盾隐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控申部门化解矛盾的作用,创建“阳光申诉”机制、注重发挥律师的媒介、缓冲作用、依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
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通过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其根本目的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执法价值是区域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和城乡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克服传统的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努力通过促进制度层面的社会管理创新来实现同类案件、同类领域的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检察活动始终,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巩固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