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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市管控的重要技术手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和交通影响评价(以下简称“交评”)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都举足轻重。控规在规划体系中是承上启下的核心规划,其具有法定性、控制性和指引性,一般规划研究过程为正向推导;而交评是对规划或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反馈和修正指引,但单独编制时不属于法定规划,存在一定的规划滞后性。本文在分析研究传统控规和传统交评的各自优势和不足的基础上,以上海市和佛山市控规编制增加交评为例,探讨控规编制中增加交通评的目的意义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