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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的法学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科学的过程,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法律观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实践中锻造而成的。文章通过回顾董必武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的奠基性贡献,分析并指出董必武法学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学;是以人为本、具有和谐意义的社会科学;是遵循科学发展规律与时俱进的现实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