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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的关系,是今后国家治理现代化应该重点把握的关键内容。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有着重要的功能定位:首先,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能否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工业化、城市化与环境保护,基本民生建设与公共安全,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权力膨胀与公民权利萎缩等社会问题,既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前提。其次,促进社会协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本文将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并最终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