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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是水业市场监管体系中经济监管的核心内容。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确定了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加上8-10%利润的构成原则。1998年以来,自来水价的平均增幅接近7%(包含了水资源费的增加),但是几乎没有多少城市的供水公司实现了8-10%的利润,这里有成本失控的因素,也有价格不到位的原因。如何建立科学的水价格管理体系,对成本的监审是关键。本文根据第十四次水业高级战略沙龙的讨论撰写,是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部门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