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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明确了人寿保险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非人寿保险诉讼期间为5年,起算点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文回顾了新《保险法》第26条的演变历程,并通过比较诉讼时效一般原则以明确如何准确理解第26条的规定①,进而讨论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