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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龙游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2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10起,增长比例为36%。其中一般纠纷24起,重大纠纷4起(其中死亡3起),进行尸体解剖2起。经卫生局,法院分别委托,医疗鉴定3起,司法鉴定1起,鉴定结论,属等级医疗事故的2起。医患纠纷发生涉及县级医疗单位19起,占68%;赔付总金额77.78万元。平均每纠纷赔付金额2.8万元。医患纠纷由单纯的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正逐渐演变成社会稳定问题。笔者就去年发生在浙江省龙游县的几起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和防范对策进行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