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环境保护法》弊病之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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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它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本文从经济体制对环境法制深刻影响的角度出发,从立法宗旨、法律调整机制、法律的结构形式等多个层面剖析了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弊病,以期对其修改完善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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